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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华冠棚户区改造补偿规定与办法

咨询华冠棚户区改造补偿规定与办法 我是山东莱芜市原华冠集团宿舍住户,现在我们小区进行棚改,因为我是山东莱芜市原华冠集团宿舍住户,现在我们小区进行棚改,因为我们住的是筒子楼,但是我们都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因为筒子楼的结构不同,房产证是这样写的;这是我的; 我们是筒子楼; 所在楼层 6, 总面积72.39 套内建筑面积 分主房 42.57 配房 11.41 共有分摊面积 主房 14.52 配房 3.89 给我们的拆迁补偿是1比1的补偿标准,但是共有分摊面积里面的14.52和3.89不算在内,那现在我们就只剩下套内的42.57和11.41了,给90平米的房子,剩下的平方按每平米3300往里拿钱,我们这里是县级市,房子造价哪有那么贵?况且储藏室和车位都得自己花钱买,我们现在觉得不合理拒绝签字,我们住的好好地,拆了我们的房子,还得拿上十几万才住新房,我们想咨询您,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我们该怎么办?麻烦您了,谢谢...... 
问题补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991511……(山东-莱芜)
提问时间:2014-08-21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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