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96年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2000年4月份公司和我解除劳动合同,要我签立劳务派遣合同(不签就不要做),我当时也不懂劳动法,就和他签立了劳务派遣合同。工资和福利和劳动合同工少了一半多,其中2006年4月至2011年12月给我交的是小城镇(我是上海市城镇居民户口)。2000年4月至今都没有给我交过住房公积金,这样做合法吗?我去劳动仲裁的话需要什么证据?我现在在职的。
如果我签了三次合同,5年工龄,本身就不想做了,想利用这次机会拿到补偿金,和失业金,我应该怎么做?
未签合同辞职,是不是可以到劳动仲裁解决?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和证据吗?
我是一名幼儿教师,2009年9月在一家幼儿园工作。我和幼儿园一直未签合同,也没给交保险,只是说每个月给200块钱保险补助。现在2010年4月末,我要求辞职,幼儿园要求我一个月以后再走,还说如果明天就走,这个月工资就不能给我了。我现在是不是可以到劳动仲裁解决?可以得到什么样的经济补偿?需要什么手续?
未签劳动合同,未买社保,想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工作时间是09年6月到10年6月现在没有离职,不知道规定的一年时效是从我现在申请开始算,还是说从我工作开始就是09年6月,也就是过了规定时效 也就是我正式向劳动仲裁申请开始算
不签合同,不上保险,突然被降薪,申请劳动仲裁都需要出示什么证据呢?
我的情况特殊,我所在部门业务被原公司外包给现在的公司,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5个月,老板第二个月开始答应加薪,一直没有履行,下班时间从晚上17:30改到6点,又突然提出周六上班没有加班费,并且降薪,就是想让我们走人不给任何赔偿,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保险,没有工牌,没有工资条,我目前只有公司用个人账户每月打
9月2号我去一家公司面试 后来经过了面试,考试最终通过了 与公司签了一份保密协议还没有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因为说要去学习一个月 就在我去学习的第一天因为身体的原因我住院了 去住院的当天我跟带我们去学习的老师请过假 住院的第二天也给人力部门的人打过电话请假了 可当我今天要求重新去学习的时候他们却说我不适合
9月2号我去一家公司面试 后来经过了面试,考试最终通过了 与公司签了一份保密协议还没有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因为说要去学习一个月 就在我去学习的第一天因为身体的原因我住院了 去住院的当天我跟带我们去学习的老师请过假 住院的第二天也给人力部门的人打过电话请假了 可当我今天要求重新去学习的时候他们却说我不适合
情况如下,本人7月30日入职,无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无社保缴纳,公司口头承诺试用期3个月,每月工资4000元,补贴400元,(4000的工资由3200的工资和800奖金组成,这个金额是进入公司后才知道的,试用期间3200元的工资打8折)公司注册地北京,在上海有固定办公场所,不过公司在上海的固定场所挂的是为成立的子公司名称,今年1
无劳动合同 现已离职 内资企业 外籍员工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一个外籍朋友,在江西省南昌市一民营公司工作, 公司从开始就不签署劳动合同,工作九个月后,部分工资(无工资条,工资都是以其他员工的个人卡转发)和奖金被公司无故克扣而不予发放,实在无法接受这种公司的不合法状况,现已离职,人还在境内。 请问: 1、他是否有资格申请劳动仲裁,向哪里申请这种涉外劳动仲裁? 2、如果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