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于2009年10月购置房屋一套,已办好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2009年11月在乙处贷款,用该记地产抵押,并到房、地产部门进行了登记;2010年8月甲被有关部门定为非法集资(嫌疑人),现贷款已到期,乙想行使抵押权。请问1、如是非法集资的资金购买房地产,该房地产买卖合同是否有效?2、如是非法集资的资金购买房地产,乙方是否可以现在行使用权抵押权?3、如甲、乙双方都同意,现在处置该房地产公安部门是否同意?
甲已被拘留(涉嫌非法集资)
我的儿子在我不知情单位情况下私自将我名下房产办理了抵押贷款,请问,该行为是否有效?签订的抵押贷款合同是否有效?能否要求银行返还房产证?我该如何向法院起诉?我的儿子会受到何种法律制裁?
协议如下:甲方因急需钱用将现有房屋作抵押给乙方,并将产权证交由乙方保管,乙方给付甲方五万元应急款,甲方于借款日起于27个月内每月返还乙方两千元,利息按1.98%计至还完所有款项。还清款项当天乙方将产权证归还甲方。若甲方在27个月内没按月还款或未按时还清,乙方月权将房屋自行处理。
您好律师: 我和妻子在未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了16年,孩子也已14岁了,并于八年前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因房贷原因,整幢楼未办理《房产证》,更谈不上过户了),后以我的名义补办了《土地使用证》。去年发现,妻子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跟别人借了很多外债,更不知道这些钱的去向和用途,09年7月
我今年1月2日借了钱给王XX,由李XX抵押担保,并用他家房屋抵押,产权人也签字了,且也有抵押共有权人证明书,但没有做抵押登记。借条上没有写还款日期和担保方式,只口头上说二个月还。到期后我多次向借款人崔要借款,借款人以各种理由说想办法还为借口,一直未能还钱,到6月份下落不明。我7月份只有向担保人要钱,担保人说
我今年1月2日借了钱给王XX,由李XX抵押担保,并用他家房屋抵押,抵押共有权人证明书产权人只有女方来签字了,她老公的是她代签的,但没有做抵押登记。借条上没有写还款日期和担保方式,只口头上说二个月还。到期后我多次向借款人崔要借款,借款人以各种理由说想办法还为借口,一直未能还钱,到6月份下落不明。我7月份只有向
父亲用房屋抵押性质向民间贷款(六分利息)签订协议,是否有效?
父亲用之前的动迁房(十几年后是我买下变为的产权房,但产证上只有父亲一人的名字)的房屋在2月份向民间抵押借款了30万元,但借条上写的是借款37万多五月底还,如还不出,房子就归甲方所有,还做了抵押登记。之后五月底父亲没全全还出(中间还了五万元),后他们要父亲做了房产转户(转户费父亲出的一万七千多),产证上现
我今年1月2日借了钱给王XX,由李XX抵押担保,并用他家房屋抵押,抵押共有权人证明书产权人只有女方来签字了,她老公的是她代签的,但没有做抵押登记。借条上没有写还款日期和担保方式,只口头上说二个月还。到期后我多次向借款人崔要借款,借款人以各种理由说想办法还为借口,一直未能还钱,到6月份下落不明。我7月份只有向
我今年1月2日借了钱给王XX,由李XX抵押担保,并用他家房屋抵押,抵押共有权人证明书产权人只有女方来签字了,她老公的是她代签的,但没有做抵押登记。借条上没有写还款日期和担保方式,只口头上说二个月还。到期后我多次向借款人崔要借款,借款人以各种理由说想办法还为借口,一直未能还钱,到6月份下落不明。我7月份只有向
我父母的一座住房,房子比较大,有父母,弟弟一起合住,我和弟弟各自成家,已经分家,但房子只有一个土地使用证,没有办理房产证,弟弟整日赌博,偷偷把这座房子的土地使用证抵押给别人为他担保借钱赌博,在我父母和我们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请问他这么做合法吗,有什么办法可以要回父母的土地使用证?跪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