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因妻子婚前隐瞒与他人怀有小孩的事实并以此要挟与我结婚。小孩1岁3月后我在湘雅附二做了亲子鉴定证实不是我亲生,小孩一直由我和家庭抚养并承担了绝大部分费用,(法院采信了我支出的抚养费用)我向法院起诉妻子离婚(妻子同意离婚),并要求赔偿物质和精神损失,法院认定了所有的证据和事实,但只判离婚,不判任何赔偿,判决书称,赔偿与本案不是同一案情需另外提出诉讼。请问合理吗?请问我该如何做更好?上诉?另外起诉要求赔偿?请指点!谢谢!另外,我在拿到判决书表示不满,继续上诉后的第二天,主审法官竟打电话让我把判决书拿回去说是要重新修改,这样合理吗?可行吗?
女方和男方于1997年结婚,结婚初期婚姻关系还可以,但在有了孩子后(在哺蠕期,男方居然酗酒对女方大打出手,甚至还把女方的照顾月子的母亲也打了),从此后男方本性暴露无遗:酗酒,赌博,嫖娼.期间男方由于醉酒驾车撞死人,嫖娼和妓女发生冲突将人家打伤而被拘留,并且四处游荡和其他女人有染.女方由于考虑到孩子就一直忍让.直到今年7
老婆诉讼离婚,法院传唤,什么合理的理由可以不到庭,(感情没破裂,也没有分居) 如果一审多次传唤,可以都不去吗?
2002年10月本人租用一台18吨压路机用于桂嘉高等级公路施工(规定18吨以下压路机禁用),合同约定,YZ18型压路机租期自2002年10月11日至2003年4月22日止,工地未完,合同续延.租金23000元/月,因雨15天未施工,租金按20000元/月.因雨不能施工,2002年10月至2003年1月经协商按租金为48000元,2003年2月1日至21日春节放假,2月22日至4月22
一审法院错误的事实认定这个事实还会作为前面案件的认定依据吗?
本人于钟文泉1988-1991年间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建有房屋一栋,房屋旁有一条通向本村村道的路(现宽约2.5米),路坎下有一座坟墓其墓碑离路的外测有5米的距离,路坎上离路7米处有一块坟墓的后土石,而这条路是早在我建房以前就已存在(当时宽约1.6米),我自建房时起就一直在这条路上出入。 2007年3月21日这座坟墓的所有人
一二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一二审法院认定的事实都不一样,却同一个判决结果,我们不服怎么办
第一次法院判不离婚,如对方私自把共有房屋卖掉,再起诉离婚,法院怎样认定?对方要承担什么责任?有什么办
第一次法院判不离婚,如对方私自把共有房屋卖掉,再起诉离婚,法院怎样认定?对方要承担什么责任?有什么办法可以阻止这种行为?谢谢
向我这种情况,上诉离婚时可以提出什么要求?哪些要求会被法院支持?我能成功离婚吗?
我是江西上饶人,07年和我老公经人介绍登记结的婚,08年生了一个女儿,女儿的出生证明户口等法律手续齐全的,今年7月份我发现我老公趁我在家带女儿在外面有了女人,后来我就此事当着家长的面跟他提出过离婚,他当时承认了和那个女人的关系,并且向我认错请求和原谅,还保证他以后再也不会犯这样的错了,后来出于周围人的劝说,再加上
法院错判的离婚房产归属案件现发回重审,重审案件中的房屋价值问题?
法院错判的离婚房产归属案件现发回重审,其中房屋价值问题以离婚时的价值还是以现在的价值结算?重审案件本身就是有错必纠,当事人再离婚错判房产后已经遭受多年的经济损失了,如果法院再以现值计算房屋价值不合理,这样岂不是把法院的过错和市场飚升的被动升值的房屋价格转嫁由当事人承担风险损失?!各位律师意见如何?
房产证上只有老公一人的名字,我要求加上去,老公不同意,要求是要加我的可以,但同时得加上他老爸的名字上去,我肯定不同意!因为他担心一旦我加了名字,男方认为我肯定要把他父亲撵出去,!与其这样,要加名字,我各他父亲的名字都要同时加上去!我不同意,他先提出离婚,如果这样,女方不同意离婚的话,但又想在房产证上
我妻子提出离婚,我不愿离,离婚对小孩伤害太大,法院会怎么判?
2008年2月结婚的,婚后有一个可爱的儿子,现在有2岁2个月,是她提出要离婚的,我不答应签字,我没有任何过失,只是一些家庭小事,如果我坚决不离,法院会怎么判?她还要我赔她青春损失费,法院会怎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