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关系由于在房改前已存在交易时不交吉---1.由于该房屋当年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并无确定租赁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而且购买房屋产权也只不过70年.因1987年回迁---2007年也刚好20年. 2.原租客最后签订租赁合同1992年6月1日---1995年5月31日,1995年房改后,虽无签订租赁合同,但原住客每月按15.64元交租,一直交到2007年12月,则原住客可居住到死---这样有法律依据吗? --- 居住到死--私人房产无期限租赁--无期限强租有理吗?
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是取得诉争房屋交易时不交吉,适用了我国《合同法》第229条的规定,以“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条件--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但被上诉人并没有约定租赁期限,不适用该规定?
二审法院同样以取得诉争房屋交易时不交吉,判就算不签订租赁合同也可 居住到死?
恨!恨!恨!谁可请按法律解我疑问??????
法院以什么法律为依据?《合同法》《物权法》是不起效力吗?
法院一。二审都判,无任何法律依椐的判,----
如果找财务公司强行收屋装修,换锁,收回自住,
原住客要住--出具合法的.有效的租赁合同.否则申请安居房.
和谐社会就是这样被破坏的.....人民内部矛盾就是这样被激化的.....
真不想这样啊....
您好!我想购买一户二手网点房,而这所房屋的产权证正在银行做抵押,据房主说一个多月之后抵押到期,他需要再向银行交大约10万元的贷款产权证才可以拿回,房主希望我可以把这笔钱先付给他,之后可以先去公证,然后可以的时候在办房本。请问您:我和他素不相识,我怎么可以相信他。还有是不是房产证拿过来才可以去公证处公证
您好!我现在购买的房屋产权证(还没有过户)是房主两年前办理的,之前这所房子一直是大票房。房主说他办理产权证时没有土地使用证。请问:个人住房和网点(楼房)哪一年开始有的土地使用证?还会有别的原因不给予他办理土地使用证吗?我过户时会不会受到影响。谢谢您了!
朱律师您好: 我母亲今年8月份购买了一个二手房签订了房屋交易合同,合同规定在我们的房屋贷款发放给卖方之后7日内卖方清费,交出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证然后签交易确认书同时交房,但是7日时限到时卖方说要继续住一段时间,我们不同意,要求他们强行搬家。之后我们入住了,到今天已经半个多月了他们仍然没给我们土地使
我我与病逝的妻子原属两个单位工作,85年我单位分给我一处住房,94年在参加房改时,用我夫妻二人的工令买下了这套房子,2004年我妻病逝,妻的父亲于91年过逝,妻的亲生母亲在我妻12岁时就病逝,现在有一继母亲健在,现已85岁,我现在想卖掉这处房子,我妻的继母口头已表示她不要我的房屋财产,但是也不给我在公正处的文书上
李律师:您好!我购有一套别人的安置房,由于现在该土地证暂不能过户(因为划拔土地)国土局的相关补缴土地出让金还未定,因此我觉得现在房产证过了户而土地证未过户将来也是一个麻烦。但卖方年经较大,说不定那天人就不在了,我想办个公证委托,在土地证可过户的时候在一并办理过户,但不知公证委托在时效性上法律有何规定
在一次吃放当中,一亲戚和我商量要买我的住房,商定30W,昨天他把30W元钱打到我的账户上,我也给他打了收条。(目前我们没有签订买卖房屋协议)可我经询问得知,我的住房目前值50W,并且现在有人要45W现金买的房,知道我的房屋价值后,我就不想卖给我亲戚了,让他在添点钱他也不愿意,说是要不卖就去法院起诉我。 请问律师
我想购买一套房产证还未办出的房子,想请教一下卖方要提供什么有效证件?合同应该如何签订?如何办理公证?我会面临什么风险?不吝赐教感谢!
在二手房交易当中,买卖双方已经出件,卖方房产证土地证已经过户到买房名下,然后由担保公司送银行抵押(用支付余下70%房款)在银行审批完成到下款到卖方账户期间内,买方能不能撤销该房贷?在这个期间银行,中介,担保公司对于卖房人有没什么书面保证?如果买房撤销或者银行审批不过房产证和土地证是不是应该交予卖方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