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二手房以和房东签了合同,如一方违约必受法律责任,但合同上没注名违约金是多少,房价是二十万我已附十九万,还有一万过户后附清,有收条,他拿我钱去买了房子现在又要来退我的房子,我想知道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已
最近我买了套二手房,签合同之前我就说过,房子必须是没有营业税的,要是有营业说我就不要,中介方给我拍胸脯保证说这套房子是没有营业税的,由于相信了中介方的承诺,我签了合同,结果过户的时候才知道这房子是有营业税的,因为当时我没有在意,中介方已经把营业税的支付方写成了我的名字,但是我签合同的时候是同事和我一
事情是这样的:去年10月通过中介将房子卖给了现在的下家,根据合同2010年1月30号交房,2010年1月31日下家付清2万元的尾款。 前期一切还算顺利,过了户。并于1月29日将房子交给下家(因没有经验,因此交房过程中介没有参与,也没有验收单,只是将房子和钥匙给了下家,周围很多邻居可以证明)。 但尾款于2月2日才收(拖延了2
8.25与买房.中介签定买卖合同,随后买房交了三万定金,三万中介费及0.85按揭费,后因家人不同意故不想再卖这套房了,于是28日以短信方式通知买方此房不准务卖了,后来买方提出如不卖就要赔偿损失,(得知赔款金额加退回定金共9.85万),感觉过高,于是我要求买方给我几天时间再考虑下,又隔了几天时间,买方一直在催我配合提供办理按揭
你好,我已同中介公司了买卖合同,现卖方单方悔约,我已首付十万,其中定金九千写明违约方双倍支付,但中介方指明中介费由我方支付(合同写明),现在是合同未成功,我没买到房.我应该会中介费吗?请求咨询一上,谢谢
2010年4月,在一房产中介介绍中,我看中一套房子。之后和房东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由于房东的户口在该房内,因此在合同中写明了:要求房东在2010年5月31日前将户口迁出。之后虽然多次催促,但房东知道现在10月29日,仍未将户口迁出。请问,这是否已经构成合同违约呢?要是构成,该如何索赔?(在合同中只约定了迁出时间,但
我想买一个二手房但要推迟一个月过户,我想咨询一下在我交齐首付款后到过户之前这一个月内,我是否需要采取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房主拿到首付款后反悔或拿到首付款后再用房产证做其他交易等?如需要,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您好,我于十月二十八日通过中介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当时中介方一直在催着赶紧签约我也没想那么多就签了。因为没有土地证使我无法贷款,房东的房产证是去年的所以我还要缴纳一万多的税。经过冷静考虑房子我不想买了。可是中介要我缴纳违约金一万五,中介费三千。如果这些不交签合同时交的一万定金不退,我该怎么办?
我于2009年8月18日在恩施购买了一套约75平方米的二手房,当时合同约定总价16万,双方签字后支付房屋定金10万元,余款6万元在办理过户手续后支付,并约定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将房屋交给我。2010年经过多次催促,叫对方交房,但他都以新屋未完成没有交房,直到2010年8月他家搬新房后,我再次催促搬家并过户,他才拿出拍卖合
我现在买了一个二手房,总价100万,单价1万6千,已经交了2万定金,违约责任是中介的既定条款,为房屋总价的10%。现在我不想要了,是不是损失那2万定金就算完了?如果打官司,是不是那个违约金过高,可以请求法官予以调整呀,应该是多少钱?我最关心自己到底损失多少钱,谢谢!
我买了二手房,但是房主在银行有贷款,双方规定以我的首付款39.5万作为他的解押款去银行还贷,口头约定11月18日房主去银行解押,但是没有书面约定,事后经过催告,房主一直拖延,我想起诉房主退钱,法官能否支持 我有通话录音,房主承认把我的首付款挪用了,法官能支持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