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我的轻伤鉴定也做了,法医也认可了,法医交给已经20多天刑警大队教导员不签字总是找总总理由托着我该怎么!!派出所说30天不出鉴定结果案子就给结了,是不是有这种说法!请各位律师帮我一下
第十四条 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厘米(儿童达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创 这个二十四条里面的——颌面部穿透创——是指什么位置的伤,我的下嘴唇被人打了一个穿透的伤口,外伤1.5CM里面有3CM伤口。 这个是不是属于颌面部穿透创。 出院记录:1下唇穿通伤。 2左面部多处
月份我和同事发生口角,失手打中了他的鼻子,经法医鉴定是轻伤(可能当时他的鉴定达不到轻伤,但是他通过送礼找人等途径做了轻伤鉴定,医疗费用也就3000元以下,但是加送礼钱就达到了1万多元)他向我索赔3万,被我拒绝又经人调节他降低到1万5,但是我还是无法接受,我觉得8000元以下是我接受的极限,所以咨询下,我现在应该
现在有甲乙双方, 但是是由甲方先酗酒闹事在先,甲方在乙方不在场的情况下打了乙方的妻子和小孩,乙方知道后非常气愤就用木棍打了甲方的头部一下。 造成甲方头部软组织挫伤缝合了6针。 现在的情况是法医鉴定甲方为乙级轻伤。现在公安局已经介入,乙方被抓。 乙方想知道 1、乙级轻伤的标准。 2、如
现在的情况是甲方把乙方打为轻伤。现在甲方已经在看守所关了近6个月了,现在案件已经移交给检察院。由于甲方提出赔偿,但是家庭原因只能拿出1万块钱(乙方医药费花了9000多,他还提出了其它费用。)检察院方提出先把钱交到检察院,然后由法院判决。说赔了钱得到了对方谅解就以轻判。哪一万块钱多退少补 现在有以下几个问题
请问“外伤性鼓膜穿孔”因为当时对方没有照片子,开始骗我们说照了耳镜片子,后来他自己说没有照片子,但是医生明明知道这是一起纠纷事件,在医院住院了十多天,医生一直没有要求叫照片子,请问这里面有猫腻吗?这里一直没有穿孔,如果穿孔也一定不是被他人打伤的,很有可能是自伤?请问如果真是穿孔可以鉴定是自伤还是他伤
我现在住的房子所属人名字是我父亲的,房子是因为老房子被修成路赔偿过来的,我父亲是个隐君子,那栋村里赔偿过来的房子盖起来装修起来的钱全是我母亲出的.并且房子是偷盖的,办不了房产证的.. 现在我父亲和我全家闹矛盾,说是要把房子卖掉,或者拿去抵押借钱去..他可以单方面签字把房子卖掉吗? 那我母亲辛苦辛苦赚钱盖的房
我是今年七月份毕业的,毕业后通过招聘考试得到一个县级医院的有编制的工作,工作两个月后签了一个似乎是关于缴纳社会保险的合同,并没有提到任何关于违约和违约金的事宜,除此之外未签订其他合同,现在工作快三个月了,由于自身体质状况不好,加上科室新铺了木地板所给身体带来不适,就向医院提出辞职。我的人事档案一直由
我爸爸去世了 认定工亡 赔偿了赔偿了117000其中工亡补助金104000丧葬费13000他和我妈已经离婚两年了 家里还有我和我奶奶还有两个姑姑和一个大伯 奶奶今年77岁每个月有700多的工资现在由我大姑抚养现在这笔钱应该怎么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