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某,男,现年51岁,身体健康,无高血压,无心脏病等不良记录,于3年前在邵某某的工程队做工,什么建筑小工都做,邱为人老实,踏实肯干。2014年7月18日,随邵某某的施工队在某肥业工地房屋上盖瓦,后被工地的工友送往第五人民医院,当时就已经不省人事,医院方诊断瞳孔放大,无光反应,CT显示两处脑出血,已经错过动手术清理淤血的时机,抢救无实际意义,让家属准备后事。家属出于亲情和人道要求医院继续抢救,整个抢救过程也就是靠呼吸机呼吸和升压药维持血压,病人于进院后51小时才被医院宣布彻底死亡,也就是经抢救后一直依赖呼吸机等辅助设备维持生命,不应该受48小时的限制,在48小时内抢救丝毫没有起到改变死亡结果的效果。这明显应该是工伤的。死后当天由邵某某支付给家属10万元,要求先安葬死者,答应后续再给赔付。现邵某某不再兑现当时的承诺,还说不是工伤,是患疾病死亡的。邱某在当时的工地究竟是怎么死的?家属一点也不清楚,调查也无从下手,备受阻扰。家中现有残废妻子和一个有身孕6个月的女儿。我们不知怎么办!请求律师帮助!!
故意杀人但又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由于杀人犯家里贫穷被判15年,民事赔偿1万元,家属不想要钱可以追加
故意杀人但又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由于杀人犯家里贫穷被判15年,民事赔偿1万元,家属不想要钱可以追加几年。
我父亲在工地上突发心脏主动脉夹层送往医院经过三天抢救无效死亡,请问工地公司和包公头有责任吗?
我父亲在工地上突发心脏主动脉夹层送往医院经过三天抢救无效死亡,请问工地公司和包公头有责任吗?
在建筑工地木工,晚六点多下班,工地供吃供住,下班大约十分钟左右吃了两口饭突发脑干出血抢救无效死亡
请问,在工地上上班过程中,突发脑充血,后来送到医院,抢救后过了3天死亡
请问,在工地上上班过程中,突发脑充血,后来送到医院,抢救后过了3天死亡,现在怎么赔偿呢
孩子夜里出生浑身发青抢救3小时回复正常9小时后死亡,医院在转儿科时无任何辅助呼吸设备任凭孩子父亲自行
2014年3月10日我的儿子在出生后经过9个小时的抢救后在潍坊昌邑人民医院死亡!期间在反映问题和待产过程中的非正常情况要求医院给出答复遭到不负责任的通告后,本人通过报警和上访当地卫生局无果后又得不到当地机构援助甚至昌邑电视台推脱曝光后只能向各位好心人提出法律援助和声援!请大家帮我捍卫自己的正当申诉权利!以下
工地上干活,工友本身有高血压,突发脑溢血,拨打120送至市中心医院,一直都在重症监护室,第三天抢救无效死亡,这种情况与工地可以有什么样的赔偿呢?
在工作中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但在另一家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是否算工伤
本单位职工在工作中突发疾病由120送往医院抢救,事实已经抢救无效死亡,但其家属怕人带不回老家就写了同意转院治疗,因此首家医院未出具死亡证明书,由120经4、5个小时送回老家医院,但老家医院出具死亡证明写的是送往途中死亡,本单位也在48小时内报了工伤,问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