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专利号02251434.1,多功能保健药睡枕受到“黛富妮”和“睡皇”公司仿冒侵权,而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副处長钟兴子与不法企相勾结,故意歪曲事实,颠倒黑白枉法栽定被告企业只二项技术特征与我专利相同,而专利有三项技术特征,被控物二特征与专利相同,故意枉法栽定不构成侵权,公然屁护侵权者。因此,我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前我就向一审和二审法院书面申请异地审理和组织专家鉴定组鉴定后再审理。但二审法院审判長林俊盛公然无理剥夺我的上述合权益,并慌忙于2009年12月29日作出(2009)粤高法行终第233号和234号枉法黑案判决书。在两黑案判决书中,更荒唐地、强行慌忙判决被告的栽决的认定书写成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我我专利9项专利技术特征必然等于三项技术特征”,三项专利特征被控物侵了二项,没全部侵权而不构成专利侵权的极荒唐的,颠倒黑白,歪曲法律,歪曲事实的判决结论。 我为此两枉法黑案,于2010年5月6日委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进行司法鉴定。中南大知司鉴定所(2010)知鉴字第1号 。鉴定结论是:被控侵权物合乎全面覆盖原则侵权,被控物故意劣省专利技术特征使产品功能变劣,合乎等同原则,恶性侵权。 这一中国最 权威的鉴定结论,使到广东省知识产权局钟兴子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林俊盛与侵权犯罪分子相勾结,并死心塌地充当专利侵权保护伞的他们已原形毕露。因此我于2010年6月29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并于当日立为案登记,2010年7月21日该院发出受理通知书(2010)粤高法行申字第287-288号。但直到今天为止已经过了5个月了,高院为什么不开庭审理?这不明明是有意枉法错判和拖延时间包庇放纵侵权犯罪吗??? 国家对再审期限有无限开庭审理和限定结案时间?? 对有意拖案怎么处理??我应该怎么办?请明师指点,赠教。深情感谢!
2007年6月我在台企上班时受伤,公司与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伤情稍好坚持上班。10月单位为逃避工伤赔偿问题,找茬将我辞退,从此停发工资和生活费。无奈我个人申请工伤鉴定,2007年12月28日下达8级伤残鉴定书,之后我在仲裁书提出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经仲裁、区法院都判决单位赔偿,单位又上诉到中院。事隔一年半后于08年12月
2007年6月我在台企上班时受伤,公司与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伤情稍好坚持上班。10月单位为逃避工伤赔偿问题,找茬将我辞退,从此停发工资和生活费。 无奈我个人申请工伤鉴定,2007年12月28日下达8级伤残鉴定书,单位也同期收到,之后我在仲裁书提出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经仲裁、区法院都判决单位赔偿,单位又上诉到中院。事隔
09年3月24日我在徐汇区某路段被2个骗子骗走了2张银行卡,取走了里面将近1万元。事后我立刻到附近的街道派出所报案,办案民警也做了笔录。但是一周后我打电话询问该民警是否已经立案了,他却说还没有,并且还说他们公安人员办案不需要向我们汇报的,他们没有义务。鉴于这位民警和该派出所的工作人员的态度,我在网上向韩正市
原审案件已撤销,高院对我的再审申诉拒绝受理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我对原审判决不服,向中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中级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了原审案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程序不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撤销了原判决,发回县法院重审。县法院重审判决后,我对此判决不服,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中级法院判
申请了两个多月了,却没有任何消息,而且我们都在外地工作,打电话回当地法院询问,对方却说案件太多,而且因为是被申请人在外地,要出差去调查,要向上级申请出差,及出差费用也没那么快,不可能随便出差的,难道法院这些是一直没结果的理由吗?我现在应该怎么办?会不会拖到最后不了了之呢?
我做工时从架子上摔下,后腰脊椎暴裂骨折,因没签有劳动合同,申请工伤认定劳动部门不受理,我应该怎样才能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