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书送上去,三个月后收到了受理通知书。但距今已有9个月了却还没开庭。请问:这正常么?我又该怎样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再审案件,操作起来法院用的时间比较长.既然决定再审了,法院会按照程序交原法院重新审判或提审.过去9个月了,应当快开始审判了.
既然受理通知书已发,建议继续找,催促法院举行听证.
再审案件比较多,到河南省高院再审还要立案听证,开庭时间就更长了,所以可以电话咨询一下,一般再审时间都很长。
受理不等于一定再审,只有符合再审条件,法院裁定再审才确定要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