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0年1月4日入职。签订劳动合同三年。试用期三个月。 试用期3800.转正4200. 都为到手工资。合同上盖公司业务章。 入职后一周内,老板又给我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试用期2300.转正2500. 合同上盖公司公章。 四金部分根据2500来缴纳。 转正后工资条显示 基本工资 2500 津贴 1700 实际支付 4200 养老金 -275 公积金-175 计税工资 2050 代扣个税-2.5 加回金,税 452.5 (公司承担个人18%和个税) 工行实发工资 2152.5 中行实发工资 2047.5 老板未履行合同试用期3个月。实际本人试用期为5个月。 11月中旬,老板无故,辞退本人。 经协商后,签订一份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 约定最后工作日为12月中旬。 共计补偿:28197 双方签字。盖公司业务章。 然后,老板反悔了。 请问 我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如果我想要到28197,应该如何处理?
这个是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还是终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 劳动者收到该如何是好? ———————————————————————————————————— 通知 由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的劳动合同于2009年03月01日到期,此时又适逢公司正筹备设计
实际工作一个多月不给我合同,打仲裁终止日是不是按《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来算啊?
刚毕业工作了一个多月,公司不给劳动合同,我想打仲裁,让补签劳动合同或者离职。 公司将之前我上班的花名册修改,并提前收掉了上月考勤,说我上班只有28天,不算一个月。 我想问如果我没收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不是还算我在职?那过了明天就是30天了,我就可以直接仲裁了 只有20分,全部送出,希望各位大律师
请问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需一式几份? 是否只有单位负责人签收才有效? 老板拒收,如果采取快递投递,应当注意什么? 谢谢答复。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约,提前一个月发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而且我已经签了那份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劳
我是2007年8月正式入职并且签了一年的合同,到2008年9月签了第2份合同,内容并没有时间限定,只是说到项目结束。昨天公司发了份书面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我和同事也都签了,不知道这样是否还有的赔偿和会赔多少?谢谢
姓名:任晓辉 身份证号:279756198405114563 ,于2008年9月1日起在我公司电源维修部担任电源维修工程师职务。很抱歉的通知您,公司决定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提前30天通知您,请您于2010年8月28号前配合公司办理好交接工作,双方劳动关系于2010年8月28号正式解除。 说明事项: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本人因为工作过度导致腰椎间盘突出住院,住院期间合同到期公司通知已不再续签,但是可以延期到出院办理离司手续,住院期间公司只发两百多元的生活费,我想问经济补偿金是从合同到期的时候计算还是从我出院的时候办理离司手续的时候开始计算。2005年到2010年10月31号可以得多少补偿金。 我想问的是经济补偿金是从我合同到期
无劳动合同 现已离职 内资企业 外籍员工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一个外籍朋友,在江西省南昌市一民营公司工作, 公司从开始就不签署劳动合同,工作九个月后,部分工资(无工资条,工资都是以其他员工的个人卡转发)和奖金被公司无故克扣而不予发放,实在无法接受这种公司的不合法状况,现已离职,人还在境内。 请问: 1、他是否有资格申请劳动仲裁,向哪里申请这种涉外劳动仲裁? 2、如果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