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是否继续有效?现在的经济体制改革,与现在的国家政策和法律矛盾吗?
1984年因乡政府要建造办公大楼,实行征地并签订了《关于修造乡镇府征用土地的协议》。协议内容: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征地。考虑到群众生活实际,在各方面尽可能的情况下酌情考虑,协商解决。给予被征地者的政策为:1、征收土地为7.17亩。2、付给征收土地费,每亩800元,付给承包户一年一季农作物补偿费,每亩130元,合计付给费用为6600多元。3、被征土地者的农业税和每年的粮食征购在全乡范围内进行调整,被征土地者从1984年不再负担。4、被征土地者的商品棉用面积不减,促销粮照数执行。5、为了尽快顺利基建施工,春季作物收割后征收范围内不得再进行耕种。6、协议一式五份,盖章生效,共同执行。 问题补充:2006年国家开始全部免收农业税和开始实行粮食耕种补贴,目前被征地者的耕种面积少,与没有被征地者相比,相差比较大,政府不闻不问。可以要求政府进行补偿或者其他吗?
尊敬的律师你们好,下面我要把我困惑的问题告诉你们请求你们的帮助,谢谢 事情是这样的,2009年1月我和两个朋友开了一家快递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实收20万,我占33%股份,另外两个一个34一个33,其中占股34的他老婆是公司法人。到了2009年的6月由于这家公司营业能力只能养活一个股东,所以大家分道扬镳,三个人签了协议由
父亲76岁后找了个老伴,开始说不登记结婚就这么过,但父亲去世后,房子的一半要归她,我们考虑她伺候老人辛苦,她也没有养老金,为了给她一个保障吧,我们就写了一份协议给她 答应房子给她一半,但不能登记,她也说不登记了,当时协议是找中间人代笔的。她 她的一个儿子 我大哥 和父亲四个人签了字,但后来她背着我们5个子
您好! 我家房子征收,房产公司将这宗地滞留六年才再来征收,现因协商后,达不成一致,该房产公司及该宗地居委会称将采取断水断电及叫挖机来将房屋拆掉的国家政策法律强制手段,请问国家有这样的政策和法律吗?该房产公司采取该行为的话构成什么罪?
去年十一月份,我和人家去打架把那个人打伤,后经过派出所的调解我们和被害人达成协议,我们赔偿被害人一万多元。(并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名。 ) 而在今年2010年6份对方说我们给的钱太少了,还要求我们进行赔偿。请问我该怎样做? 当时去打架的有七个人,后面赔偿只有3个人。请问他们是不是现在还因该赔偿给他?而
我与卖方私下签订的二手房没有公正但是有证明人,已经付给卖方定金,在卖方同意后房屋进行了装修,现在卖方一直不办理过户,但是卖方也不说不卖给我,只是说等他的房屋公正办好了再过户,也不让我入住,什么时候能公正没有定期,我是否可以入住?是否可以起诉对方退还定金和房屋装修费?
冀建城[2003]564号文中,报河北省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确定三个国家试点城市,报建设部备案。“三个国家试点城市”是那三个城市?
前段时间国家出台的政策说土地征收价格要上涨30%,请问农村的土地征收也包括在内吗?还有就是我家那里的土地要被征收才2万多一点一亩是不是太过便宜了啊?
我小孩今年大学毕业,毕业前夕考上本校研究生,并与校方签属读研协议。之后国家公务员考试开始,小孩又考上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当录用单位向校方发出商调信函时,校方同意并在其材料上盖章。而后,小孩毕业离校时,校方扣压孩子档案,不开派遣证,并声称孩子违反之前签属的读研协议,有违约行为。 请问律师,学校在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