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住着一套旧村改造分得房子,是不是小产权我不知道 ,一共分3套,先给了两套,我现在自己住着一套,交了个女朋友,到了谈婚论嫁得时候 ,女朋友她妈要求我在房产证上加上她得名字,我想问一下,我这种情况应该属于父母赠与得,能加上对方得名字吗,或是有什么法律规定之类得 。
婚前父母为我买了一套2手房,婚后女方要求加上她的名字,如果短时间内离婚,女方能否要求分割房产,
婚前父母为我买了一套2手房,婚后女方要求加上她的名字,如果短时间内离婚,女方能否要求分割房产,
房子是丈夫婚前买的,房产证是他的名字,首付是他出,我想问结婚后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后房子就属于共同财产了吗?首付那部分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牵涉离婚,财产分割时我是不是还要掏首付的一半给丈夫。?
老公在婚前(2013.5)买了一套房子,总价50左右 首付20万(到现在为止还有7万外债),按揭15年 贷款35万。购房合同已签 贷款也是他一个人办理 房产证还未拿到 房子已交房 还未装修。 2014.5.2我跟他登记结婚,直接协商好结婚后加我的名字 房产为双方共同拥有,但去房管局问过 ,房管局说在贷款没有还请之前不允许加名字
婚前购买一套住房,男方支付首付,婚前开始还贷,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那婚前支付的首付款及还贷部分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吗?如果离婚的话,婚前财产部分怎么划分?是两个人均分吗?
我婚前2009年在西安临潼购置了一套房子,是贷款购房,当时和开发商签了购房合同,交了首付,没有办理房产证。我于2010年结婚,2011年离婚,房产证在是2014年3月以单身的身份办理,离婚时签定的离婚协议没有对这个房产进行析产。我想以后在卖这个房子 的时候还需要重新析产吗?
我婚前2009年在西安临潼购置了一套房子,是贷款购房,当时和开发商签了购房合同,交了首付,没有办理房产证。 我于2010年结婚,2011年离婚,房产证在是2014年3月以单身的身份办理,离婚时签定的离婚协议没有对这个房产进行析产。 1、是以房产证办理时间来确定财产还是以交首付的时间来确定的? 2、我的房产证是在离婚后
丈夫离婚后有一处房产是和前妻共同生活时得房子,房产是丈夫自己的名字。离婚时离婚协议吧另一处房产给前妻了,并为说明此处房产给前妻。我和丈夫结婚后想在此处房产上加我的名字。请问我能合法加上我的名字吗,他前妻如果想要这套房产会有权利干扰我加名字吗?
关于男方父母在男方婚前付首付按揭房子并负责还贷的房子,婚后加了女方名字后,离婚时女方是否能对房产进行
男方父母在我们婚前给男方付首付按揭了一套房子,房产证写的是男方名字,婚后也继续由男方父母还贷,现在想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请问加了名字后以后如果离婚,女方能对房产进行分割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