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教师有偿补课,是在某个学生家里办的。被人举报或查出来会怎么样? 那个学生会受什么处罚?老师呢?
我是四川省都江堰市的一名老师,近期在教师绩效奖金方面,我有一些问题,想要咨询一下。 我于2002年与都江堰市教育局下属的职业教育技术培训中心(这是属于教育局的机构)签定停薪留职的协议,一年一签。2009年9月17日接到教育局停薪留职科的电话,称必须在9月22日之前回到学校继续教学,否则做辞职处理。我按时间回到学校
子女在父母的宅基地上出资翻建或新建了房屋,并且房产证的登记为子女的,子女在本村另修一套房屋,旧房被政府强行拆除是正确的吗 那房屋所有人该如何做
子女在父母的宅基地上出资翻建或新建了房屋,并且房产证的登记为子女的,子女在本村另修一套房屋后,政府要将旧房强行拆除,请问这样正确吗?有没有什么解决方法?
法院终审判决由被告和担保人偿还,可被告无力偿还,连带担保人在承诺中只是提到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直接从保证人帐户中扣收相对应款项(可帐户上根本就没钱),保证人除了有一套未还清房贷的商品房外也没其他财物,终审判决2009年11月5日就出了!我该怎办?
我家是农村的,我奶奶在十几年前将她和爷爷居住的房屋交给了我家,我家在不久后便拆掉了他。的老房子,在那宅基地上修了新房,并以我爸爸的名字登记房产证,我奶奶一直与我们家住在那栋房子里的。 在几年前由于房屋老旧的原因,我父母又在村里给我家划分的坡上重新修了一套新房。老房一由直奶奶在居住,直到几年前奶奶
本人经人介绍购买了一套xx厂的职工套房(合约上写经济适用房),签完协议后发现该块地还未审批(行政划批该地是企业用地用于建职工宿舍之用)但已建好房子,而且这种地建的套房根本就不能进行交易买卖是非法的(咨询过国土局也说这样的地不能买卖)。购买时介绍人和卖房者说一年后土地证和房产证两证都有。现在我要求退回首
我在现在的公司已工作满5年,现合同期满,由我提出不再与公司续约,请问公司是否还需要支付我5个月的赔偿金? 请帮忙解答,谢谢!
我1985年11月7日生人 2007年1月结婚因为结婚的时候我年龄不够至今未办理结婚证 2008年3月生下一女儿 现在女方到法庭起诉我不要孩子,返还他的家用电器什么的可当时买的时候很早现在已经没有票据了,我该怎么办 还有我父亲与去年去世欠下10多万的外债 , 我可以要求他共同承担吗?现在我和母亲和孩子共同生活,母亲已经62岁
我有个朋友因经济案件被取保候审,现在马上快到期了,可是现在原办案人员被撤出这起案件,说是怀疑办案人他受贿,可这并不是事实,现在案件又移交给另一位办案人了,那我朋友还会被拘留吗?取保的钱会被没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