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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离婚后财产、外债及孩子的抚养等问题的咨询

有关离婚后财产、外债及孩子的抚养等问题的咨询 我1985年11月7日生人 2007年1月结婚因为结婚的时候我年龄不够至今未办理结婚证 2008年3月生下一女儿  现在女方到法庭起诉我不要孩子,返还他的家用电器什么的可当时买的时候很早现在已经没有票据了,我该怎么办 还有我父亲与去年去世欠下10多万的外债 , 我可以要求他共同承担吗?现在我和母亲和孩子共同生活,母亲已经62岁了又有心肌梗死。天天他看孩子我上班去,我怕哪天在吧母亲累出病来,所以我想把孩子给女方抚养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16210……(天津-静海县)
提问时间:2010-11-23 01:3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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