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0年1月27日通过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在上海橡果国际购买诺基亚N97一部,使用两个多月(2010年3月21日)出现触摸屏无法正常点击使用,送到北京通州诺基亚维修点通过更换显示屏后又于2010年7月3日又出现同一故障再次送到北京通州诺基亚维修点,通过维修后又于2010年10月27日再次出现显示屏无法使用,这时维修点的服务人员告诉我,如果在一年之内同一故障维修2次以上还是无法正常使用,可以向经销商申请更换新机。 我通过和上海橡果国际联系答复的是要在北京诺基亚指定的地方开具故障单,我到北京诺基亚指定的地方后被告知,上海橡果国际没有在北京注册不能初具故障单,我又于诺基亚厂家联系,诺基亚厂家告知我不需要我开具故障单,我只需要把2次以上的维修单寄到经销商那里,就可以更换新机,后面的事情有经销商上海橡果国际和他们联系解决。 我又于上海橡果国际联系反应诺基亚厂家的回答,结果是必须开具故障单同时还要原机包装合,现在橡果国际提出的无理要求都是我们消费者不需要 也是无法完成的条件。 在我此时解决无门的情况下,请求315能够为我做主尽快处理此事,为我们弱势的消费者做主!
销售人员向各户推荐产品夸大产品使用功能,误导客户购买,是属于欺骗行为吗?法律会如何制裁?
软件公司人员向客户推荐决策版本软件(9800/年),介绍产品是使用功能时,列举了多种功能可以使用。客户购买后,发现之前列举的功能并没有使用的权限。这些功能的使用权限属于机构版本软件(26800/年)才有权使用的。要使用的话,必须购买机构版本软件(26800/年)。 请问该销售人员以欺骗、误导的手法,让客户购买软件。
您好,我是个家庭纠纷想要咨询,主要是想帮妈妈解决生活上的困扰。 我父亲已经不在世,(父亲已留下遗嘱,将名下财产全部归母亲所有),家里只有我和哥哥兄妹两人,都以成家,家里是农村开发区的自建房,可能很快会拆迁。没有产权证,建房证是父亲的名字,建房时我和哥哥都已工作,嫂嫂还没进门,但建房证是父亲在嫂嫂进
今天被叫到派出所,说我购买使用假发票,但事先我并不知道是假发票,面额在30万左右 不知道是假的,请问会收到怎样的处罚呢
我们单位与房东签了3年合同,房租半年一交,由于近期公司人员调整,以及电脑设备等更换,办公室将近1个月一直没有办公,房东擅自换锁,没有通知我单位,再说我们的房租也没有到期、拖欠。这种行为该怎么办?导致我们无法正常工作。
一朋友为了产品销量,购买了100多本定额假发票,在产品销售中陪送给客户,如果不是客户强烈要求假发票是很少送的。现在想咨询的购买和使用假发票是如何定刑的,现在本人已本刑事拘留
我是QQ会员,每月15月包月的费用,现在因360和腾讯起冲突,影响到本人正常使用,本人电脑只装有360杀毒软件,请问律师朋友,腾讯公司是否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益,求回复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