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中介买了套房子,但是中介把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发票和地下室收据弄丢了。现在卖房没有公共维修基金发票要全额征收个税和营业税。这个能跟中介索赔吗?
律师你好!我是在2010年11月14日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我购买的是12层的住宅,该合同上规定公共维修基金安总房款的2%收取,今年2011年交付使用,我问开发商他们说房产局说要按每平米80元的标准收取,这样我计算一下就我个人就多交1600多元,请问这是不是开发商违反合同规定,我可以拒绝缴纳吗?我该如何以何种理由对付开发
我的房子是2010年10月底交付使用的,按国家规定关于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在11年5月1日前交房的,公共维修基金收取标准应该是旧标准,而不是新标准,即,我们高层应该也是16.8元而不是110元/m。但现在通知我们按新规定交,请问我们怎么办合理?
律师您好: 我是2010年动迁,今年的回迁户,需要缴纳房屋维修基金吗?标准是多少?房屋总价格参照什么计算出来的呢?
律师您好: 我的房子去年10月动迁,今年12月回迁的,回迁户需要缴纳房屋维修基金吗?如果交纳比例是多少?房屋总价格开发商是参照什么价格确定的?哪里能看到这些规定?
室内厨房的自来水管道漏水、地热漏水,我该找哪里呢?我在2008年9月1日交的房屋维修资金1500多,(资金专管单位写着供热配套专项资金及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我现在还能用吗?物业有责任承担费用吗?公共维修资金和房屋维修资金是一回事吗?
律师你好,今日物业管理通知我们小区的业主,说小区的围墙将要倒塌,为了公共安全,所有要维修围墙,,物业说通过咨询,政府将承担70%的费用,剩下30%的费用由我们小区住户承担,我知道我们当初买房的时候是交了公共维修基金的,政府所说的承担70%是不是我们交的公共维修基金,如果是维修基金,为什么不能100%的使用维修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