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12年4月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面积是120平米,赠送面积是30平米,合同交房时间是2013年12月30日之前,到交房时间时,开发商给我发了收房通知书,但明显不具备交房条件,赠送面积还没有做,绿化、外墙干挂都没有做完,开发商在合同时间内拿到了验收备案表,开发商答应我们到2014年6月30日全部完成,在这之前不收房。但直到现在还有部分设施没有完成,且房屋质量发现很多严重问题,因此我们拒绝收房。我们现在想通过诉讼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从2014年1月1日起的违约金,请问: 1、如果要诉讼的话,需要提供的证据除了购房合同外,还有哪些?2、如果诉讼的话,我们的胜诉的几率有多少?谢谢!
我是07年4月份在承德-德生美地湾景买的房子,当时签合同时约定的交房时间是08年10月31日,可是到现在还没有任何消息。期间我们好多业主曾多次去找过开发商,开放商有的说今年5月31日,还有的说是6月30日,他们根本就没有准话还不知道要等到啥时候。我们做业主的该怎么办,还有相关赔偿问题是否应该要求开发商出个书面协议,
您好! 2006年12月,我在山西省长治市一个名叫“清华西苑”的楼盘,买了一套面积为133平方米左右的商品房,按照购房合同,开发商交房时间应为2007年12月25日,但未能按时交房,在补签合同中规定交房时间推迟到2008年8月31日,但开放商仍为按时交房。时至今日,开放商通知交房,但绝口不提赔偿一事,并且以房屋面积增大
咨询2个问题。1.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在当初签定的合同规定条款里写:延期交房开发商按已付款的万分之一按日赔偿。我在网上查了下,应该是按总房款而不是已付款赔偿。因为在正常交房日期之前,我早已开始向银行还款,开发商早已经拿到了全部房款。虽然合同里写按已付款赔,这应该不合理吧?2.还有就是合同里写按万分之一
您好!我今年6月份在某开发商那购得一套住房,当时售楼小姐说可以一次性交清房款,也可以银行贷款买,由于当时我手头资金不足,故选择了银行贷款方式,起初先交了1万元定金,后来又交了11万元的首付款,开发商答应我们10月份可以拿到钥匙,但现在近12月份了,多次联系开发商,对方要么说现在还没有预售许可证,等下来这个证
我是在2007年的时候购买了沈阳吉利街的一处住房,购房合同上注明的土地使用期限是2007年8月1日到2056年7月31日,合同规定的交房日期是2009年9月30日,但是至今仍没交付,总是说快了快了,合同中第九条规定的未交房按已交房款的万分之零点二违约金赔偿,像这种除了违约赔偿以外还有没有其他的对于我的土地使用期限的赔偿
开发商交房有很多问题,交房延期了可以告开发商要求赔偿吗?没有收房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我是在沌口买的商品房,开发商说2011年12月28日收房,发了收房的通知我的,我去了之后他只有《竣工验收备案表》,什么《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都没有,《房屋面积实测表》也没有,自己的房子多大都不知道,合同上收房条件有十条,只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