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5月4日提出离职,离职日期为5月31日。今天原单位管社保的同事说她6月份忘记给我社保减员导致产生社保费用,个人部分236.98元,公司部分792.83元,合计1029.81元,7月初才将我从原单位进行减员操作,她意思是让我把全部款项交回去,我询问了其他做社保的朋友,他们遇到此类问题基本没有人回去交钱的。请问律师,根据法律规定我应该承担个人部分还是全部费用?
5月份已离职,现原公司反应误交了6.7月社保,要求我承担6.7月社保费用包括公司应缴纳部分,合法吗?
5月份从一总部在广州长沙办事处离职,现7月份了,公司联系我由于之前部门经理休产假漏交了我的离职书至广州人事处,导致误交了6.7月份社保,现要求我将6.7月份社保费用包括公司应缴纳部分补齐才能开离职证明,请问这合法吗?PS:之前5月份还有半个月工资,4.5月份还有奖金没有发。
已离职,但公司忘记办停社保,要求我全额缴纳社保费用,我该不该交?
今年7月底办了离职手续,公司说8月初去办理社保办停,但是公司的人忘记办停社保,现要求我全额缴纳9月份社保费用,我是不是应该承担此费用? 但是当初离职是公司开除的,而且没有工资补偿,人事说8月份去办停缴社保的手续,9月份停,所以8月份的社保全额费用要我出的,现在公司工作失误没有去办停,又要我交9月份的全额的社
员工当月5日离职,单位在员工离职状态下,为其缴纳社保,并要求员工退还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所有社保?是否合
员工为正式员工,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离职,月9月5日办理完离职手续,但是公司却给员工缴纳社保,并要求改员工必须把单位承担和个人承担的社保都必须退还给原单位,是否合理?
前公司离职时,获得公司批准(有邮件证明),公司经营不善,同时两个创始人发生分歧,其中一个是法人,另外一个担任实际管理,没有人管那个公司的事,这个公司名下也只有我一个人了,因此故意不办停社保,同时也不缴纳欠下的费用,找他们多次协商,互相推诿,现在已经欠了快一年了,现在新公司也无法缴纳社保,想问下这种事
我是洛阳的我因在家不小心受伤公司要我自己离职或者自己承担社保的全部费用合理吗
我是洛阳的我因在家不小心受伤公司要我自己离职或者自己承担社保的全部费用合理吗。
离职后由于公司没有停社保,多交了怎么办?离职交接时已和人事讲过让其停保(交接清单上也注明了,人事也在上面签字确认了),请问保险费用是应该我全额承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