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单位工作已两年零九个月,怀孕已有两个月,是二胎有准生证,因工作活太重,又有先兆流产,公司不给与任何照顾,并意图逼我辞职,之前四个月的时候也有两个孕妇被辞退并且作了相应的赔偿,请问我应享有如何的待遇,我应作如何的保护自我权益的措施
事实上老板欺骗在先,正式上班后并没有领到老板一开始承诺的工资,(老板许诺过了试用期工资不会低于1700-1800,可事实上领到手的工资是1200一月)自动离职也是迫余无奈,事实上在自动离职前已经几次提出要走,只是没有正式提交书面辞职书,老板娘也亲口让写辞职书给他们,并说他们厂养不起这类话,可等真的去辞职了,老板
女员工提出辞职后发现自己怀孕,提出撤销离职申请,公司能否不批准?
员工自己提出辞职,后来发现自己怀孕,而且此时人还在公司上班,还没有到最后工作日。于是提出撤销离职申请,此时公司能否不同意她的撤销申请?不同意是否可以不用补偿?谢谢!
事情是这样的,车间里用得一个套料软件的加密狗被人拿走了,设备厂商那里的价格是三千左右,如果是专业软件买家一套软件要一万三,没丢之前这个加密狗锁在车间电脑柜里面,然后公司放了我一个月假,放假期间有人来上班且用过电脑,一个月之后我上班发现加密狗没有了,请问使用加密狗的我有赔偿责任吗?公司老板要求员工赔偿
签订劳动合同为5年期,工作1年多,想辞职,公司让我缴纳违约金,算法如下:老员工每天对我一小时培训(事实上并没有每天培训,只是刚来时教我如何工作),费用为老员工每天1小时工资;公司总部人员来视察、游玩等费用算作培训费,共计1万6千多。但本人从未接受过专业技术培训,且从事岗位无需专业技能,无需保密。公司做法
在服务行业上班在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没有权利要求员工辞职一个月以后才能走
在服务行业上班在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没有权利要求员工辞职一个月以后才能走
企业在员工辞职到期后最后一月工资推辞两月发放是否合法? 本人现在在绍兴市袍江工业区佳宝新纤维集团上班,公司九月份公布每月24号之前辞职到期并办好离辞手续的员工可以在本月24号结算工资,也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但本人在10月5日办理了离辞手续后并委托他人10月24日去厂里拿工资时公司说又要推辞到下个月24日方可结
我司是一家港资公司,但是对于我们大陆员工实行扣押一个月工资,本来每个月25号发工资,但是从来没有那么准时的发过工资,请问这是否违反了劳动法规呢?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我在单位工作了8年,目前的工资收入也就2000左右/月,现在合同期临近,公司既想不续订合同又不想作相应赔偿,于是作出了异地调动的决定,离家有一小时的车程,而且我们是服务业的,早上上班的时间比较早,除去路上的一小时,早6点就要上车了,也没有任何工资补贴,车帖,饭帖,请问这样合适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