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初,我家买了新房子。去申请购房和贷款的时候,工作人员问:产证写谁的名字?先生没答。我说写他的名字。但是我真的不知道,写他的名字就等于是他的个人财产了。之后我积极贷款,我的住房基金两次转还贷款;我的婚前房子(单位集资房,几年后结婚房屋改革买下)卖掉偿还贷款。我们商定,我缴月供,是我交给先生去还的。因为我不善于管理经济。当然这一切手续都是先生办的。 前几天我询问先生房产权证是否拿回来了?我看到的是,共有人处空。咨询了房管局,先生是以个人财产申请的住房。我请他一同去将我的名字加在共有人处,他不肯。我想通过法律确认我对这座房屋的一半产权。 我想知道由法律确认产权的程序是怎样的?我要提供哪些资料。
我是城镇居民,1987年在农村岳父的宅基地上自建平房,1995年乡政府为我登记了产权并颁发了证书,问题是1999年1月1日【土地法】实施了不得为城镇居民购买的农村房屋颁发房产证,请问;我在【土地法】颁布之前取得的房产证是否合法有效、法院能否认可有效、
我准备买一套房子,首付款是男方出,贷款也是全部男方还,但是主贷人是女方的名字,男方是参贷人,做的预告登记。如果在房产交房,房产证下来之前分手的话那这套房子到底是谁的产权?如果是交房之后呢? 那如果女方在首付中付了一部分对最后的产权结果是不是有影响?
83年我们一家3口和父母妹妹经房管部门根据大龄青年分的一套3居室租赁房,84年妹妹结婚户口迁出,户口仅5人,99年父母在其它地方买了商品房并户口迁出,户口仅剩我们一家3口,2000年我将租赁房买下转为产权房。我有两个问题,1我父母去另处买房我必需要出资吗?2我现在住的产权房我的父母姐妹他们还有产权和居住权吗?
2005年6月公司以员工的名义公积金贷款开发房地产,并且把我名下的房产又卖给了另一家,这套房产我没出钱,我也没想要房子,但现在住房子的要求过户,可我已受到潜在的损失,我再买房,公积金贷款属于二次贷款,首付、利率都高,我想要回损失,这可以吗?
12年前购商品房,单位鼓励,宣布一户“给”1.5万,余款自付。单位出面办个人产权证并付办证费。单位保管产权证便于用作贷款抵押。过去房价不高,离开单位都由原单位处理房产,个人只得当初付出款。前年调离一人,要求单位退其产权证。单位说产权是单位的,要求法院确权。单位和个人间没任何书面协议。单位有付1.5万的证据,
2007年我一老宅拆迁。产权人是我奶奶;她1983年临终前曾分过家产。两姑和我叔分了黄金等物。房产分给我父亲。只是一直未做产权过户。1987年我叔车祸死亡;婶婶提出产权要求;被我父亲拒绝。我父并于1998年申请土地使用权过户。获得土地使用权;并记载证明地上物权属本人私有。产权证因受阻无法过户。 2007我父亲于开发商签
你好,我是来自广东省茂名的,因在村上有一片约1000平方左右的空置地一直只种植些杂树,以前因和附近的土地边界不清,从爷爷那辈起就一直的争吵。后来去年的时候在我的努力下终于分清了界线,现在我为了以后不再发生争吵,我想了解一下,这样的情况下我应怎样去确认是我的产权或者怎样才能申请土地的使用证?在这,请了解要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父母现年都接近70岁,(我现年42岁,早已出嫁,)生养了我和弟弟两人,但弟弟在五年前出车祸了(2009年),留下一7岁小男孩,和弟媳经过几次协商她都不愿意留在家(弟媳于2013年已再婚),介于婚姻自由的状况下,父母年迈没办法,只有在征得村领导和队领导还有弟媳本人的同意下,把我叫回去和她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