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产权确认

产权确认 07年初,我家买了新房子。去申请购房和贷款的时候,工作人员问:产证写谁的名字?先生没答。我说写他的名字。但是我真的不知道,写他的名字就等于是他的个人财产了。之后我积极贷款,我的住房基金两次转还贷款;我的婚前房子(单位集资房,几年后结婚房屋改革买下)卖掉偿还贷款。我们商定,我缴月供,是我交给先生去还的。因为我不善于管理经济。当然这一切手续都是先生办的。
前几天我询问先生房产权证是否拿回来了?我看到的是,共有人处空。咨询了房管局,先生是以个人财产申请的住房。我请他一同去将我的名字加在共有人处,他不肯。我想通过法律确认我对这座房屋的一半产权。
我想知道由法律确认产权的程序是怎样的?我要提供哪些资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osiju……(河北-张家口)
提问时间:2014-07-07 18:1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 哈尔滨

王皓律师

黑龙江 哈尔滨

高志博律师

黑龙江 哈尔滨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大兴安岭律师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已帮助 119430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王皓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已帮助 5776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高志博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已帮助 112899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大兴安岭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