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产权确认
产权确认 07年初,我家买了新房子。去申请购房和贷款的时候,工作人员问:产证写谁的名字?先生没答。我说写他的名字。但是我真的不知道,写他的名字就等于是他的个人财产了。之后我积极贷款,我的住房基金两次转还贷款;我的婚前房子(单位集资房,几年后结婚房屋改革买下)卖掉偿还贷款。我们商定,我缴月供,是我交给先生去还的。因为我不善于管理经济。当然这一切手续都是先生办的。
前几天我询问先生房产权证是否拿回来了?我看到的是,共有人处空。咨询了房管局,先生是以个人财产申请的住房。我请他一同去将我的名字加在共有人处,他不肯。我想通过法律确认我对这座房屋的一半产权。
我想知道由法律确认产权的程序是怎样的?我要提供哪些资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osiju……(河北-张家口)
提问时间:2014-07-07 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