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你好 , 人人落实参加住房改革已经过去很多年了, 但是我至今没有享受到国家赋予我的参加住房改革的权利。 从国家开始搞住房改革的哪天起,我的所在房管所就告之我:“你们家带店的房子要等他们(指不是家带店的住户)房改完了,下一步再说你们。(我们是属于家带店的住户)”头几年问房管所 说:“还没有得到通知”。年复一年,现在他们就说不知道了。 我今年84岁了,我要说的是 :“是谁剥夺了国家赋予我的人人平等权利?”,“剥夺了我参加住房改革的权利 ?”怎么来维护我的权益?法网帮帮我 谢谢 谢谢 谢谢 我的qq876196548
本人一起普通交通事故案件,因为一审判的很失公正,因此本人与保险公司一起上诉到中院,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给予驳回重审。接下来奇怪的事出现了,驳回快半年的时候,本人接到一审法院执行庭通知,需要对案件实行强制执行判决结果,从案件驳回到执行庭通知本人这期间法院没有与本人有任何联系,去法院了解才
质疑后不服向财政局提起投诉,财政局召集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了论证会。包括专家,前期专家。监察,纪检,被投诉人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等。唯独让没有投诉人参加。得出了不予受理结论。我们应该怎么办。有什么理由提起行政复议或申诉 招标中标结果公布后,我们质疑的内容是参数问题。其有个参数预中标公司(我们从其宣传材料和
你好,我妹妹去年考上华中农业大学,军训期间病了,得了肝豆状核变性引起轻微肝硬化,休学了一年,经过一年的治疗,病情得到了稳定,只是平时饮食方面注意少食含铜多的食物和按时吃药就可以了,这病既不传染也不危机生命,而且我已经开具三个医院的健康证明(两个三甲和一个二甲)学校体检也通过了,但当我今年复学一个月后
我的姐姐都是记得利益者,不想善养母亲几个人逼破母亲将住房卖了,小妹见钱后独自善养母亲其目的合在就是想独吞老母亲的卖房钱不卖房为啥她们都不养。我是着家的儿子想见见母亲可是她们不让见我看母亲目的何在 ,儿子看母亲是我权利,我该如和维护我的权利。请帮助
我家的实际房屋面积有53个平方,但拆迁时工作组却只丈量了43个平方。同时拆迁的相同户型其他房子,都是量正确了,就只有我家少量了。所以,重动迁之日起到现在1年的时间,多次找到工作组,均不予理睬。但承诺我们会重新丈量,让我们回家等,但一年时间了,都没有来过。 现在,拆迁办通过区级房管局要来行政强拆,我想问一下
目前在我国,遗产继承行为并不属于法定公证事项,是否申请公证应当完全是继承人的权利和自由。因此,在三明办理产权登记时,当两证的权证人健在而配偶或利益人死亡,不需要出具继承公证,只要死亡证明书即可。只有在两证权证人死亡,配偶或利益人继承时才需办理继承公证。 但在明溪县房改办,却以预防纠纷,对有遗产继承的
因房管所收了邻居2万多翻新款,暗箱操作,邻居找大狱出来的强要我公用墙展开面积,盖2层扒了我房
因房管所收了邻居2万多翻新款,暗箱操作,邻居找大狱出来的强要我公用墙展宽面积,盖2层扒了我房,对我伤害很大,110打8次派出所没处理扒房的,至今110和管片警归谁管扯皮,找过分局,因见警察不管另一户扒了第2面墙,还有一户砸了我家,派出所均没有处理任何人(因我是单身老太,为此一直疾病)请问扒房,砸我家触犯那天法
售后公房的共用部位权属依据产权证还是房改售房前的“租赁信息卡”(房管所)?
我是上海的一处售后公房的业主。 我们的房子为解放前的新式里弄,共三层,每层一户。三层和假四层间有一屋顶晒台,从大门通过楼梯可一直通往该晒台。我于五年前购入二层。最近假四层的业主告诉我,说我家无权使用该屋顶晒台,因为他发现房改售房前的房管所的“租赁信息卡”中对晒台的“公用”记载只有楼上两家,而未包括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