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劳动合同 现已离职 内资企业 外籍员工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一个外籍朋友,在江西省南昌市一民营公司工作, 公司从开始就不签署劳动合同,工作九个月后,部分工资(无工资条,工资都是以其他员工的个人卡转发)和奖金被公司无故克扣而不予发放,实在无法接受这种公司的不合法状况,现已离职,人还在境内。 请问: 1、他是否有资格申请劳动仲裁,向哪里申请这种涉外劳动仲裁? 2、如果可以,他必须提供哪些必要的证明材料?3、因为他本人现已离开南昌市,是否可以委托他人或律师事务所来进行申请?4、根据以上情况,他可以申请获得哪几项经济补偿? 谢谢各位热心朋友和律师的指点迷津。
关于餐厅服务员未签劳动合同,离职后申请劳动仲裁反被冤枉,可否获得赔偿
2009年4月份我弟弟在上海江苏路一家日本料理店应聘到一个水吧服务员的职位,主要工作职责饮料的管理与调配,同时要洗所有的顾客使用过的杯子,原料(比如水果)的采购等等,当时是在网络上看到招聘信息的,上面写明包食宿,工资1000-1200左右,由于工作量比较大,在工作差不多1个月后,此店又聘请了一位40岁左右的阿姨一起
未签劳动合同,未买社保,想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工作时间是09年6月到10年6月现在没有离职,不知道规定的一年时效是从我现在申请开始算,还是说从我工作开始就是09年6月,也就是过了规定时效 也就是我正式向劳动仲裁申请开始算
我们于是2006年12月开始在公司工作,2008年12月与公司签定有固定期限合同至2011年12月,之前的合同是一年一签。现在由于部门优化,公司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也只愿意补偿2个半月工资,公司的计算方法正确吗?如果不正确,那我们的应该获得几个月的补偿呢?这种情况我们是要求补偿还是双倍赔偿?我们协
员工离职未得到公司同一,也没有做工作交接,就不来了,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该怎么办?
员工离职未得到公司同一,也没有做工作交接,就不来了,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该怎么办?
我于2008年3月份被某企业聘任为中层管理人员,工作两年后,被企业无故把我免职了,安排了我其他工作岗位。当我想用《劳动合同法》维权时,到公司人力资源部找我的劳动合同,公司人力资源部却告诉我说,我的劳动合同和工作档案都没有了,找了很长时间也没找到。请问:我能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要求企业按我每月工资
9月2号我去一家公司面试 后来经过了面试,考试最终通过了 与公司签了一份保密协议还没有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因为说要去学习一个月 就在我去学习的第一天因为身体的原因我住院了 去住院的当天我跟带我们去学习的老师请过假 住院的第二天也给人力部门的人打过电话请假了 可当我今天要求重新去学习的时候他们却说我不适合
9月2号我去一家公司面试 后来经过了面试,考试最终通过了 与公司签了一份保密协议还没有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因为说要去学习一个月 就在我去学习的第一天因为身体的原因我住院了 去住院的当天我跟带我们去学习的老师请过假 住院的第二天也给人力部门的人打过电话请假了 可当我今天要求重新去学习的时候他们却说我不适合
问题已经提过,详情是:我两夫妻在一私营小厂上班,口头约定薪金为:老婆年薪五万,我每月两千四。 但每天要工作十小时,有时现多,且每无周末及公休日,即每月至少做三十天,少做一小时都会扣钱, 有事可请假,扣钱。无劳动合同,无社保,双薪,奖金等任何福利。至今,老婆已工作一年零七个月, 我工作近十个月。
情况如下,本人7月30日入职,无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无社保缴纳,公司口头承诺试用期3个月,每月工资4000元,补贴400元,(4000的工资由3200的工资和800奖金组成,这个金额是进入公司后才知道的,试用期间3200元的工资打8折)公司注册地北京,在上海有固定办公场所,不过公司在上海的固定场所挂的是为成立的子公司名称,今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