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肇事者全责。 现在肇事者家属和死者的丈夫私下达成调解,协议上写明放弃民事责任,赔偿10万元钱,已付清4.5万元,还有5.5万元钱1月4日放到调解的派出所,待肇事者出狱时付给死者丈夫。该交通事故发生在江苏宜兴,由宜城交警中队承办,但是调解是在江苏溧阳的某派出所民警的主持下进行的,并且调解
发生工伤后没有走正常的法律程序,只与个体老板签了赔偿协议,安了手印,声称不再起诉他,可他付给的赔偿金远远不够,请问,现在我想走法律程序以人身损害起诉他可不可以?因为已经退休。
请问分家协议母亲、兄弟2人夫妻双方、见证人都签过字后是否有有法律效力
分 家 协 议 书 赵某1、赵某2弟兄二人均已经成年,准备分家另过独立生活,现村里给新批房基地3间和老宅北屋正房6间的财产分配,为划清产权,避免争议,团结和睦,经母亲及家中叔叔赵兴明、赵兴堂、赵兴友、见证特立此分家协议书,协议书条款如下: 一、村里新审批下来的3间宅基地和老宅的北屋东边2间主房及2
我大叔有套耧房,转让给我了,所有的钱是我交的,但是购房合同上写的是我大婶的名字,还要更换正式合同,才能办房产证,所以在办房产证之前,我把购房贷款先还上,再更换正式合同,办房产证就不用交过户费了。所以在这期间,我和大婶签定的《房屋转让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张三附合购买政府优惠的一套经济适用房,并得到了政府的批准,但张三在房屋交款时不想要这套房了,张三的朋友李四得知后,提出以张三的名字买下这套房将来归李四本人,其所有款项由李四付清,待政府规定的这类房屋可以过户卖买时,再由张三过户到李四名下,过户产生的费用均由李四承担,在过户前房屋的保管、使用权归李四,
你好,我是2011届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我前些日子和一家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由于工作地点的问题,现在毕业后不打算去了。但是协议书上我这是违约,要交4000的违约金的。我很想知道有没有法律效力。谢谢! 只是签了双向就业意愿书,三方协议什么的都是没签的。
张三附合购买政府优惠的一套经济适用房,并得到了政府的批准,但张三在房屋交款时不想要这套房了,张三的朋友李四得知后,提出以张三的名字买下这套房将来归李四本人,其所有款项由李四付清,待政府规定的这类房屋可以过户卖买时,再由张三过户到李四名下,过户产生的费用均由李四承担,在过户前房屋的保管、使用权归李四,
我父母在婚前用我名字给我买啦套房子,我在离婚时候协议书上说明夫妻双方所有财产都判给孩子,离婚后父母说要把名字改为我父亲的名字,请问房子可以改名吗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同意该机动车转让事项订立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购置日期为2222年02月22日,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型号:本田牌WH125,颜色:蓝色,发动机号:*******,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