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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双方私下调解,调解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交通肇事双方私下调解,调解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肇事者全责。
    现在肇事者家属和死者的丈夫私下达成调解,协议上写明放弃民事责任,赔偿10万元钱,已付清4.5万元,还有5.5万元钱1月4日放到调解的派出所,待肇事者出狱时付给死者丈夫。该交通事故发生在江苏宜兴,由宜城交警中队承办,但是调解是在江苏溧阳的某派出所民警的主持下进行的,并且调解协议有只有双方当事人签名,作为中间人的民警并没有签字。
    我想问的是:
    1、这个调解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死者丈夫还可以对肇事都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吗?如果可以起诉,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肇事者家属放在派出所的5.5万元钱。
    3、作为没有要调解协议上签字的死者的父母、儿子(刚满16周岁)是否还可以对肇事都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那5.5万元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0ling0(江苏-常州)
提问时间:2009-01-03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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