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6月9日签订的居间协议,约定25天内,后经协商定于7月1日,下家要和我签订买卖合同,并支付首付款,7月1日当天,卖家到场,但未签成协议,而且卖家一直在拖延我时间,说同意签约,但暂不支付首付,我是否有权要求解除居间合同????因为我自己也是置换买房,急着出手房子的。我不可能无限期的等下去,但中介威胁我说,只要买家不是他不想买,他随时都能追究我责任,哪怕过了约定交易时间。我收取了下家1万定金。 并且,6月25日(周三)的时候,中介跟我约定的签约时间为6月29日12点去交易中心签约的,(期间,周五我也打电话跟中介确认交易时间问题,中介未提出异议)但由于中介一直未和下家联系,也没有通知我,直至6月28日(周六)早上我再次致电中介确定交易时间无误时,中介说下家不能交易,要等,最后三方在中介处协商,最后期限为7月1日签订交易合同的。买家虽然到场,说可以签合同但不付款,就是不说他不准买,但是所有行动给我的信号就是不想买了。 根据这个情况,我是否可以发函给中介解除居间协议?因为我没有买家联系地址,所以我是否可以把解约函交给中介,让中介转交买家? 另外,我现在是否可以卖给别人???因为两个客户等着要买我的房子,而且由于其未按期签约付款,已经导致我损失了。 现在中介意思是,只要下家不说不买,我就不能卖给别人。这是否成立?
买方存在严重的迟延履行行为,卖方想解除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而中介签字人不是注册经纪人,可以将房地产中介追加为被告吗? 合同规定,贷款当日三方需到场
我于2001年1月16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随后由于北京新出台的限购政策,不得不解除了房屋买卖合同。2011年8月20日由朝阳人民法院调解解除了买卖合同,并且追回了定金。现在希望解除与中介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介费一共交了4万。居间合同约定佣金为29350,合同代书费是7650,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代办费用为3000.买卖双方购买
我和中介公司有代理合同,后因中介资金困难,无力执行合同,同意解除代理合同。我去让租客搬家,但租客以和中介的租赁合同未到期为由,拒绝搬出。我欲起诉租客,请问胜算几何?烦请先生指教。
在去年9月与一家中介公司签订了一个中介合同,中介公司免费介绍去日本工作的机会(收取了10000人民币的押金),期限是三年。 到日本之后需要与日本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此中介合同上有条款写明了中途不得已任何理由辞职,否则要支付违约金4万元人民币。 但是由于目前的中日关系,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这种情况下,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关于试用期合同、月工资、经济补偿金等问题的咨询。
您好,请问: 1、公司与我2011年11月1日签订合同,而我实际2011年8月中旬就在此公司上班,试用期间未签劳动合同(有工资流水证明与劳动合同),请问时隔二年多,还可以请求试用期未签合同而支付双倍工资吗,过时效了吗? 2、月工资标准:我的是4500元一个月,但里面是包括450元业绩工资,但每月都属于发放部分,所以,请
2手房交易,买方及中介隐瞒购房资格问题,造成无法过户,想单方解除合同
5月中旬通过中介与买方签订合同,6月中旬迟迟未见中介办理过户,催问中介及买家得知,由于买家无购房资格(中介承诺买家可以找关系办理过户,后因因故无法办理),造成目前没法过户的局面。经多次与中介及买方协商未果,他们想出的方法是补交社保,待符合购房资格后再过户,周期过长。由于合同签订时,中介及买家故意对卖方
我在政府单位工作已16年,已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现单位要终止合同,我可以索要哪些赔偿?关于一年两个月工资的赔偿,月工资如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