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2月通过朋友介绍先与卖方妻子(因卖方在外工作经常不在家)签订一份房屋合同,合同约定房屋购买金额为26万元(包括七楼房屋一套、八楼楼顶及一楼车库),当时支付伍万元现金作为定金,后在3月又与卖方夫妇两人再签订一份详细合同,规定了支付了伍万元定金,要求卖方三个月内办理好产权等事宜(卖方为贷款房未办产权),并及时为买方办理好过户事宜,如故意拖延或不配合办理,视为违约,需双倍退回定金10万元给买方。在卖方归还贷款时又称没有钱还款,要求买方再支付伍万元现金作为预付款,而在办理产权卖方时又要求我代垫办理产权费用5226元。我当时希望早日办好,也都一一答应。但在5月份卖方产权办理好后,卖方却一直以种种理由一直拖延办理过户手续,每次回来说办理,回来又推到下次,如此一拖到11月。现在卖方却以车库与房产公司发生纠纷一事拒绝交易。 请问律师,现在我是否有权要求法院执行房屋交易,办理过户?如不能,要应如何要求卖方赔偿我的损失呢?谢谢! 另我自己的做生意的,由于卖方一直是说过几天就办理过户,以致我不但支付了10多万元现金给卖方,还要准备好近二十万元的房款及过户费用,致使自己生意上都周转不灵,对此是否也能卖方赔偿呢?
折迁合同定的是46平方,可是结算实际面积才41平方,少了5平方,按有关法律规定面积差应该在3%,超过3%应双倍赔偿,可他们说这是拆迁合同不是买卖合同,所以不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问一下,我应该怎么办?或者请提供一下,哪些法律对这事有明确规定?万分感谢!
我通过中介,欲购买一间现正贷款23万带押出售的房子,卖家是出国急售的,价格是卖家实收50万。卖家想通过按揭公司垫资支付贷款,并需要我们买家支付按揭公司垫资服务费3000元左右。卖家咬定定金必须收取2万5千。 我们担心卖家卷款后不履行买卖合同,原因有二: 1.从另一家中介得知,此卖家曾与他们签订中介独家代理协议,
以下拆迁方称甲方,被拆迁方称为乙方, 2006年3月26日,乙方房屋被甲方以建筑需要为由达成以下约定(不合理) 大概约定如下,乙方被拆迁房屋主房建筑面积为67.65平方,副房建筑面积为70平方,主房评估价格为1117.2元没平方,(哪里有这么便宜的商品房啊)副房评估价格为500元/平方。回迁后甲方给乙方70平方营业用房,超出
甲承租的土地转租乙,甲乙合同约定,由乙用全部土地于09年底建成蔬菜大棚后,甲分1/3,乙得2/3.现以上10年2月了,乙只建好自用的2/3.并开始使用.甲应分的1/3至今未好已停工数月.乙未履行合同又无任何说法.如何解决
我是购买了一套暂不能交易的动迁房,所以与房东签定了房屋借款抵押合同并去房产交易中心做了抵押登记.合同约定我可以无偿使用该房屋直至房屋可以交易,但现在房东未履行交房给我使用,我想问如通过法律途径是去房东的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还是去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都在上海,但不是在同区) 现不能入住的最主要问题是房东和原来
母亲签了个房屋租赁合同,对方写了一直租赁到房屋拆迁,价格却不变。现在房屋想收回来,对方却以合同为由没拆迁就不搬,并且也不愿涨房租,我们该怎么搬,短电断气可以吗?如何能改这个霸王合同?谢谢律师
2010年7月11日,我在中介处签定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协议规定总房款为41.5万元,当时支付房主5000元定金(房主写的收据),协议规定“过户当日双方自行交接除定金之外的首付款260000元,其余部分150000万由中介方协助乙方通过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并付给中介方居间费3000元(总额为6225元),后在7月19日交齐贷款手续的同时
我与房东的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但房东要卖房子,牵涉房屋转让费,要怎么解决?
我于2009年10/1与房东签订了为期三年房屋租赁合同,是一楼临街的门面房,当时转租的时候有转让费,后又装修花了一万多。现房东通知因不想在本地发展了,要卖房子。如果卖了之后会把房租跟压金退还给我。这件事属于房东提出的解除合同,而且合同未到期,如果退租,那房东除了要退还房屋租金,押金,转让费是否也要一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