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器官 以及组织被他人侵权伤害,改造!是否应该立案侦查 使其受到法律的制裁?
事件概述: 受害人是一名大学生。 其学生人身无缘由受到了非法分子的侵害,被犯罪分子实施了侵害——变性(但人身程度并未完全被改变!)并且还耽误了其学生的人生前途,学业以及个人权益,精神也受到损失!!!本打算报警,利用法律的制裁 来挽回自身的权益!!!但在此想咨询一下资深律师应当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遇到这种棘手的事应该如何处理(从社会 法律 私人角度考虑)?希望请大家多提宝贵意见!请详细的陈述意见!谢谢!
妻子的人身权益受到侵害.乡政府计生办的工作人员侮辱和诽谤我的妻子,精神和身心受到侵害。
是这样的:本人和妻子刚办好结婚证马上就到当地乡政府办理准生证。期间我们乡政府的计生办就有两位自称是专业医生的居然单凭观看妊娠纹诽谤我妻子说有生育过子女,还质问我妻子没有说实话。从而不给予办理一胎准生证,建议我们办理二胎的。当我辩驳后要求写下她们的结果我好去做鉴定她们也不写。对于一对从未生育过子女新婚
无故被贱男人肉了,为了维护自己的人身权益,求助。被折磨了一年多,失去了人身自由,侵犯隐私,被扰乱日常生活工作,侮辱。。 希望的到人身自由,维护自己的人身权益,不要受到坏人的威胁和控制。
我买了一台二手电脑,谁知被骗了。能不能要求退货还款,我有他们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我甚至怀疑我家的也是他们偷的。我们家被偷几次,每次报案后都了无音讯,我该怎么弄?
潘律师您好!我今年53岁,工作三十五年,是某国企职工,住单位廉租房十年至今,期间单位分房(1180元/平方米)没有分配于我(我符合条件),现在单位却以5000多元/平方米的价格变卖廉租房给我们同住的同事,我们坚决抵制,却受到企业高层的持续打压,声称将采取行政手段修理我们,并责令近期搬家,否则,将受到行政处理。请
我是14年的应届毕业生。虽然这段时间是校园招聘的高峰期,但是我是在58同城上投的简历,然后公司通知去面试。最后面试的时候,他们说我是二本,集团公司可能审核不过,他说他们只要一本。后来他们通知我去签三方协议,协议上盖的章是集团公司的。但我是在集团公司下面的子公司工作。协议签了之后,公司就要求我来实习。我现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和被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两者的区别
我2012年8月离职的,公司的押金条是2011年12月24日开的,说做满2年后可以到公司领取。现在时间期限到了,我到公司去领,被告知不能领,协商无果。请问我到公司领押金这一天是不是就能定义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呢?或者我知道自己权益被侵害之日?或者说劳动争议之日是从我离职那一天开始算的? 求律师详细解释
被骗子知道了个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住址、家庭成员、从事行业 。我该采取什么有效措施防止权益受到侵害?
我是一名股份制企业的员工 也是企业的一名股东 但是董事长在没有通知股东的情况下私自把企业设备卖掉 那我们这些股东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