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我在上学时骑单车在十字路口红绿灯人行横道被外省(运输公司)大货车撞伤大约两个月交警寄来交通责任认定书'该路口由交通信号灯控制'此事故成因是事故一方违反交通信号灯造成,因此无法认定事故责任;
09年12月份在回家的时候发生车祸导致腰椎骨折。当时我并不知道他的车不是跑出租的(类似于QQ的那种车。我们这儿跑出租的太多基本都是那种车)。他在经常跑出租的地方停着,我就过去问他。去XX(家的地名)吗 他说去。我问回家要多少钱,他说那就给10元吧。当时车里一共有三个人。当车到半路的时候在转弯时因为司机的操作不
交通事故,我方为无责任方(对方负全部责任),现我方欲通过法院提起诉讼,并对对方肇事车辆提起诉讼保全。咨询了相关人士,我方还需在法院交纳与要求对方财产保全等额的保证金。我国的相关法律是有如此的规定吗?若有如此之规定,我方为无责任方,为何还需我方交纳此笔费用呢?请相关专业人士予以解答。谢谢!! 我方为无责
卖主卖一辆报废自用车辆,全然不知买主用来当出租车,当年租车人乘车出交通事故,租车人受伤,事故发生至租车人起诉日已有一年零八个月,租车人起诉卖主和买主,请问卖主有什么责任?
我的大货车夜晚在隔离带处将一位行人撞了,致使他失去语言表达能力,劳动能力缺失,但是大便什么能够通过某种方式告知其妻子,不知这是否属于一级伤残呢?事故过了半年多,对方提起诉讼要求赔偿90万,我应该怎么做?我现在有一家店铺和两处房产(都是平房)
在2008年的时候我父亲出了一起交通肇事案我父亲骑摩托车撞在出租车上把我爸的一个朋友(做在摩托后面)的人甩出去照成死亡!责任鉴定是我爸爸全部责任!2009年开庭和解!我们赔偿了死亡家属!并判我爸爸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就在今年8月 我爸爸接到法院来电 说出租车在法院立案!要求赔偿!我想质询一下就是出租车已经有保险
我是车主,肇事司机是我媳妇,车有保险 事故后垫付医药费,伤者软组织损伤,皮外伤已经痊愈出院。 赔偿费用要的太高,保险公司那里能报销8000,他们要14000 我已经垫付了7000,对方很倔,不好说话,交警也没法调解,最后走的诉讼, 今天传票到了,结果被告就司机一个人。 咨询下,是不是把保险公司也加到被告比较好解
本人的车被一个有背景的人给撞了,那人下车后还打了我,等到交警赶来的时候那人已经开车走了, 但是我记住了他的车牌号码,今天上交警处解决此事,但交警推辞说那肇事者去开会了,等又来解决此事,我觉得交警家故意不解决此事,在拖延时间,对于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还有假如交警家解决的不公正我又该怎么办?对了为了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