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案件经过 2011年6月18日,上午9点30分左右本人在单位搬运设备时 被叉车倒下砸伤至右腿三裸骨折,经鉴定为八级伤残。由于做的是内固定手术,需做二次手术取出内固定。 第一次手术住院时间,从2011年6月18日入院至2011年9月30日出院,医生建议休息两月,于2011年12月1日开始工作。 单位支付费用; 除医疗费外,支
去年6月我在厂里出交通事故,造成粉碎性骨折。单位已经认定工伤,医疗费用4万多。今年1月单位通知我有5000元工伤保险不能报销,要我个人承担。住院期间单位也没有向医院咨询哪些能报销,那些不能报销。单位要从我工资扣出5000元钱。我想咨询下这些钱是单位承担还是个人承担。
骑摩托出公差撞伤路人,路人的医疗费应该本人承担还是单位承担?
我单位一名员工骑自己的摩托车出公差(本来可以坐客车,他想方便自己,所以骑摩托车),在公路上撞伤路人,当时没有报交警,路人在医院用去10000元,员工与受伤的路人协商,员工付给路人10000元。像我单位员工这种情况,出公差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路人的医疗费应该由员工本人承担,还是由单位承担? 不同的律师,有不同的解
因个人原因,我是办理工伤申请的经办人,工伤申请超过一月申报,社保局不能报销医药费,那这部分医药费应该
个人原因,我是办理工伤申请的经办人,有二个人的工伤30000元,工伤申请超过一月才申报,社保局说过期不能报销这部分医药费,那这部分医药费应该谁承担?我需要负责全额医药费吗? 我不是工伤人员,我只是负责办理公司的工伤申请情况。
我司一员工发生工伤后,总医疗费用56万元,社保报销了51万元,余下的5万元因超出社保用药范围不能报销。请问此医疗费用应由我司承担还是由员工个人承担?
我是一名单位职工,出公差骑摩托车和另一辆摩托车相撞后发生事故,请问对方的医疗费用应该是由我承担还是有
我是单位的一名员工,领导安排我去银行缴款,出去时给领导说借别人的摩托车,领导没反对,骑摩托回单位时和另一强行转弯的摩托车(转弯的摩托车是踏板摩托,当时车上有两人)相撞,我受了点皮外伤,对方脚趾骨折,我们双方的摩托车都没有证件和牌照、保险,事故出了后,是对方报的警,我把受伤的人及时送到了医院接受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