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是这样的,我在这间厂做了十几年了,这间厂准备2011年的一季度注销,老板想我们工人在2011年1月1日就不用上班了,因为交上劳动局的合同大家都是签到2010年12月31日止的,他说这样他就不用赔付我们任何工资了,我想咨询一下你,新劳动法是不是连续签订三年合同的会自动转为长期合同?我们厂这样的情况老板要不要赔给我们(十年=十个月工资)的赔偿?盼复!
我和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是08年2月14号--09年3月31号,现在公司要和终止劳动合同,要我签定了一份协议:上面约定我在3月31号前做完相关的交接工作,公司补偿我3400元. 请问:1、我合同到09年3月31号就到期了,公司为什么还要赔偿我3400元? 2、公司对我的补偿依据是什么? 3、我办离职手续的时候和正常的辞职程序有
因公司搬迁合同转移到深圳市内,2009年4月30日劳动和同终止日。按(法律)合同约定如个人不同意续约者 须在本月30日内解除合同。如解除合同将给于个人经济补偿。 咨询事项 1、因为公司4月之前没有提出4月30日终止公司所有合同,当时3月份下旬我就交了辞职单(辞工到期日2009年5月28日) 请问按合同解除日来算,离辞
我97年11月份进公司,在09年签了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因一些原因跟公司一主要领导闹矛盾,领导现想以此挑毛病辞退我(而且准备找诸多理由以达到不赔付或少赔付的目的),同时并没有提前通知员工,也从未与我进行协商,请问各位热心人士,公司这样行为算私自解除合同吗?像这种情况,我可以向公司要求补偿或赔偿金吗?要如何计
2004年入职,未签订劳动合同 2008年1月新劳动合同法颁布 2009年6月,补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 2010年10月份公司提出辞退 请问我是否还可以追索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谢谢答复!
老板要将我调到另一个地区,但是我不同意,于是他让我同事不给我事情做,也不要理睬我,想让我自动辞职,但是自动辞职的话我就拿不到经济补偿金了,现在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还有经济补偿的话是怎么算的呢?
我是一名国有企业的职工,本人于1986年1月参加工作,并签订了三年期的合同。合同到期后,单位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我终止了劳动合同。最近单位改制,我找到单位,他说单位在1989年说已我终止了劳动合同,现在我不是单位的职工了,他们这样做符合相关法规程序吗?我不旦不知情还没有得任何经济补偿,他们这样做对吗,我能得
我在一家保险公司工作10年,但一直由保险公司要求与某一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我想咨询的是我是否有权要求与保险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此先感谢了!!!
如果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个人提出解除合同,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注意些什么? 是否需要向公司支付什么费用?
我是94年至今一直在一家公司 其中94至2000年属于租赁代管 2000年至06年属于公司聘用工(不交养力保险)06年至08年跟公司自己办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交养劳保险) 08年至现在跟公司签订正式合同 请咨询: 1这样工龄怎么计算 公司要是不续签合同有没有补偿 有多少? 2公司02年转制 为什么还要分正式工和临时工(在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