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左右,国家征我村部分土地用于高速路建设,当时补偿款已分配给村民50%,另50%是否不能分配给村民,只可作村公益建设发展,有这样的法律规定吗?另外当时国家征地30亩,亦只能按15%的比例计算吗?即当时征30亩地,只能按30*15%=4.5亩,若补偿280000一亩,获得补偿款为4.5*280000=1260000元,是这样算的吗?
土地上面有建筑物 ,有温室花卉大棚;还有居住的房屋 ,在没有接到任何补偿标准的情况下,县政府先要求城管对地上的附属物 及一切建筑 先认定为 违法建筑 ,限期自行拆除,再对土地进行 补偿 .他们的程序 是合法的吗 、老百姓的利益怎样才能不受损害,涉及一百五十户 农民的利益 ,有养殖户 ,也有种植户 ,征收四
土地上面有建筑物 ,有温室花卉大棚;还有居住的房屋 ,在没有接到任何补偿标准的情况下,县政府先要求城管对地上的附属物 及一切建筑 先认定为 违法建筑 ,限期自行拆除,再对土地进行 补偿 .他们的程序 是合法的吗 、老百姓的利益怎样才能不受损害,涉及一百五十户 农民的利益 ,有养殖户 ,也有种植户 ,征收四
现在我老家在搞旅游开发,镇政府要征用我家的一片地搞宾馆建设,现在政府提出的赔偿标准是按照江津政府公布的2008年56号文件标准来执行,即每亩地补偿14000元,另加每亩700元的青苗费,我想问这种标准是否合理,如果我不同意,政府是否有权强行征用,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另,因为这次征地涉及的农户多,土地多,所以希望专
我们村正在建火车站,因为拆了部分村民的房子,所以征地用来盖房子。可是用来盖房子征地的补偿比用来建火车站征用的地的补偿高了好几倍。请问补偿标准一样吗?
国家关于新农村建设项目的流程及征地补偿标准以及新楼销售管理规定是?
1、襄阳市牛首镇张湖村搞新农村建设,征用三组(花柳树底下村)大面积耕地(约200亩),并以承包期限未满的年限*800元/亩的补偿价格忽悠本村村民,同时动用当地黑势力协助,众村民敢怒不敢言,只得忍辱偷生,被迫签名答应出让耕地。 2、楼房承建商以3000元/平米的价格向社会发售新建两间三层/户的新楼房,而无本村村民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