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寄宿制学校教师,学校原来规定病假每天扣20元,我因近期检查患强迫症请求调至后勤岗(每月扣550元),领导不同意,我就请了病假,领导不想给假,但是又因我又诊断不得不让休假,但是我休假之后,领导却改了考勤制度,把每天扣20改为每天扣30同时还要扣课时费每节4元即每天我要被扣掉46元,这样我每月2000元工资就剩900了,请问这样合法吗?我该怎么解决?用什么法律依据?请详细解答好吗?真心感谢!!!
我在昆山乡镇一家外企工作8周年,8月初因怀孕请假了将近2月,于10月假期后上班,公司却以病假单是乡镇医院开的不算为由,不结算工资给我,连保险金也要等我上班后的工资中补扣除,请问这合法吗?病假单一定要市医院开的吗?病假期内保险金公司可以不缴吗?
我因足部骨折分三次向单位请假70天(2010.7.22--9.30),但在八月、九月份时工资只有平常的三分之一(约800元左右),且中秋节的慰问金也没有我的。不知单位这样做是否合理合法? 本人系农业银行一线职工;本县最低工资标准为460元
我住院了三天,医院给我开了两周的休假条,公司以医院开的只是说明书为借口,拒付病假工资,全按事假扣除.现在连国庆七天的假期都当事假扣除,这样合理吗?
于2006年1月加入目前就职的公司,2010年3月被公司派往外地长期出差,2010年10月怀孕后,公司经理认为我不适合出差工作,让我回唐山(签订合同的分公司所在地即本人户籍所在地)休息,请问,公司按照当地最低工资的80%发放工资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