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前夫于2005年购房,09年离婚时,离婚协议上约定,房产归我所有。房产为按揭购买,从买房起至今,房贷一直是我在还。但是,在办理银行按揭时,用的是他的名字,我办理相关业务时非常不方便。于是跟前夫提出协助我办理相关过户手续。但他一直以工作忙为由推脱,不愿意协助。 我想问的是:1、如果不办理过户手续,单凭离
妻子因病去世,因涉及到多个继承人,法院判决其中1套房子由我和我儿子各占50%。现在有3个问题: 1、该套房子是我和我妻子的共同房产本来我就有50%的份额,这套房子还在还贷中,如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个房子在还未还清贷款的前提下我能把我儿子的名字加上去吗? 2、不还清贷款不能过户,那么等若干年后我把房贷还清了,
房产证上是丈夫的名字,现在想把这套房产过户到儿子的名下,过户的时候户主不去,妻子拿着户主的身份证和房产证能办理过户手续吗?请各位律师解答一下。
我爷爷有多名子女,他给每名子女都留了房产,除我父亲外,其他人都趁我爷爷在世时过户房产到自己名下了。 爷爷留给我爸的房子,房产证上一直是我爷爷的名字,现在,爷爷奶奶都已经不在了。怎样才能把房子过户到我父母名下,而不和我父亲的兄弟姐妹发生纠纷。具体问题,我是一知半解,大概知道的是,爷爷在世时,有我父
父亲有一房子,产权是父亲的名字的,如果想过户给我,通过买卖方式,但实际上没有通过金钱交易,所有手续办好、过户后,如果父亲突然要收回房子,并以没有金钱交易为理由,我又无法提供交易记录,是否会视为无效交易,父亲可以收回房子?
在县城的一处房产,系国有土地出让,目前不能过户,是否能签合同购买
该房产目前仅有96年时的政府批文和土地出让合同,当时并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目前正在补办中。目前土地使用权变更需要房产先过户,当时并没有办理房产证,现在房产证办理又需要建设局出具《建设规划许可证》。而目前建设局表示不能给个人住宅补办《建设规划许可证》,所以就意味着这处房产不能去土地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
你好,我几年前购买一套 二手房,未办理过户,有房产证,土地证。现在卖主家出意外事故,妻子过世。留有一个13岁女儿。请问我该如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