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之处是: (1)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六)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 其它规定 1、年检的不合格车辆,应限期修复,逾期仍不合格的,车管所应收缴其行车牌证,不准再继续行驶; 2、无故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在道路上行驶,也不准转籍; 为什么交通认定书上未提及
您好! 我是黑龙江虎林市的。2010年 10 月24日晚上5点半 我驾驶摩托车从地里往家走,道路都是水泥马路,天已经黑了,我当时骑车的速度大概在55KM/H。 这个时候,我突然发现在我正前方大概不到10米的地方停着一辆农用车。(因为他的轮胎坏了所以停在那里了)当时他的车没有贴反光贴、也没有任何警示标志。所以我没来的及
您好! 我是黑龙江虎林市的。2010年 10 月24日晚上5点半 我驾驶摩托车从地里往家走,道路都是水泥马路,天已经黑了,我当时骑车的速度大概在55KM/H。 这个时候,我突然发现在我正前方大概不到10米的地方停着一辆农用车。(因为他的轮胎坏了所以停在那里了)当时他的车没有贴反光贴、也没有任何警示标志。所以我没来的及
我老公开摩托车被小车撞到对方是醉酒驶车转弯时没打转向灯三个月后交警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全责可一个星期后要我们拿过去改责任重新定请问交警可以改吗?我不同意可不可以改
责任应该是我70%对方30% 我把责任都给揽过来了现在我100%的责任 认定书也都签好了 协议书也都下来了 但是到保险公司报的和协议书差很多 对方不满意 管我们要钱 还要去法院 我现在想认定书已经认定啦 我想翻案 不想把责任都揽过来不知道能否翻案 也问过一些律师有的说能有的说不能现在都不知道怎么办啦。
我骑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由东往西行驶,老人在斑马线由南向北行驶,此处没有红绿灯,不是路口,斑马线对面是小区去口。当他过了斑马线的时候正好和我发生碰撞,我是及时刹车了,而他并没有发现我。当时也没有什么事,我把他送回家然后报警,他家人不依不饶到医院,结果是椎体压缩性骨折,医生是一是手术,二是回家躺躺就可
交通意外事故责任认定书都出了,被认定无责了,只是死者家属还没有拿到保险公司的赔偿,交警局为何还不放车呢?
家人骑自行车过马路时被撞身亡,马路有斑马线,无红绿灯。肇事司机主动报警,交警队处理时受害人家属无人在场,交警队说出事点在斑马线外,认定肇事方负次要责任,是否合理。
事故形成原因:***(摩托车驾驶员)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规定,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 ***(轿车驾驶员)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
交通死亡事故,我同事是晚上行走在回家的公路上,公里是没有任何行人道的界划线的,公路是8米宽,也是笔直的,没有十字路口和拐玩公路口.但按行走规则是来左去右,我同事是逆行了,但是被一辆同方向去向的车辆背后当场撞死,对方车辆也是逆向行使,经查是醉驾,死者行走出事时离路宽的最边缘只有1米远左右.可事后交通部门出的责任认定
1,黄X英驾驶制动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的载质量上路行驶,未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理交通安全法)第21条,第38条和第48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4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之一,在事故中存在一定的过错。(主要刹车不灵和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