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责任认定书是否合理,急!!!
交通责任认定书是否合理,急!!! 1,黄X英驾驶制动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的载质量上路行驶,未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理交通安全法)第21条,第38条和第48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4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之一,在事故中存在一定的过错。(主要刹车不灵和超载) 2,李X旺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车上路行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另一个原因,在事故中也存在一定过错(只要摩托车没有驾照) 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综合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在91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第(二)项的规定,认定黄X英,李X旺在本次事故中同负同等责任。(当时哥哥是直走,机动车是左拐,车祸后哥哥被拖了10米多远,当场死亡。认定书上还写了机动车采取了避让,当时发生车祸没人看见,就车祸后才知道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47660……(广西-贵港)
提问时间:2014-01-04 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