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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这样的责任认定是否合理

这样的责任认定是否合理 电动车和出租车相撞,电动车主66岁,造成颅底骨折、面瘫、左肩胛骨骨折、右耳听力障碍。出租车是从北向南行驶,在绿灯刚亮的时候没有减速、也没跟在前面的车后行驶,而是从右侧驶入慢行车道和从东向西过来的电动车相撞,交警说是电动车闯红灯,现在出租车出了3千块钱的医药费,总共花了大概1.8万,还在住院,已经12天了。交警说电动车的责任大,因为电动车闯红灯。但我看了录像,电动车驶入马路中间的时候,从北向南行驶的车辆开始启动,没有一辆车从电动车前面经过,在电动车快驶出十字路口时,和从右侧驶入慢行车道的出租车相撞,因为录像里面看不清红绿灯,只是从车辆移动的情况判断的。交警队出具责任认定为电动车负主要责任,出租车负次要责任。请各位指点一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合理。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tq081……(甘肃-酒泉)
提问时间:2013-04-05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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