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8年8月份进入这家国企的第二分公司,并在第二分公司上班至今,公司以分公司没有营业执照为由,到现在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说过完年成立了新的公司再和我签合同,还说从去年8月份到今年1月份的4金以现金形式发给我,不帮我补缴到帐户里去,还拿出一份没有显示工资报酬和以今年2月份为起始截止到2010年2月份,以成立的新公司为抬头的劳动合同,上面只字不提我去年8月份到今年1月份的工作部分,甚至还想把过去没签合同这6个月的个人缴费部分赖掉,只以现金形式给我单位缴费部分(当初口头协议说我每个月缴金部分我不用管). 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维权? 我打过12333问过,对方说以前的公司没有营业执照是没有办法签劳动合同的,还说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要我自己和公司去明确. 我能怎么明确,考勤卡,工资条都没有的,公司阴险得很! 按照12333的说法,那每家分公司都可以以没有营业执照为由不签劳动合同的咯? 如果本人要申请仲裁,有胜裁的可能性吗?
在一个工作室做了20天,但是不知道工作室是临时的,然后老板一直说合同还在弄,然后项目结束了的时候,老板跑了,去问才知道,那个工作室也是那个老板临时租的,工作室根本连营业执照也没有,纯粹是临时的。然后也没有签合同,只知道那个老板叫什么名字,其他所有信息都没有。老板连手机也停了,能要到工资吗? 现在只知道
租了间房子做公司。结果去办营业执照时才发现跟我签合同的房主没有房产权的。现在我想不租了。他说不退我2
我们当时签的合同也不是正规的合同。是他带来的,当初定了租期一年。(这样的合同有效吗?)我在这住了差不多1个月了,因为他没有房产证害我办不到营业执照,现在不想租了。他有权利扣掉我押金吗?(这个房子根本就不是他的名字他说他是承包的)我该怎么办啊? 拜托帮我一下。很急的。那个房主现在在这边一直说不退我押金。
与上海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在天津工作没有上住房公积金违法吗?
我于05年5月与上海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作为天津地区的销售人员工作,工作地点在天津,在天津租用民房为办公地点,由于没有营业许可证,在天津上保险找的是一中介公司,可是没有在天津给上住房公积金(上海总部公司的员工在上海给上)也没有在上海给上,咨询了上海的公积金中心,其实外地的务工人员在上海可以上的。现在10
没有办理汽车租凭公司营业执照,只是个人电话联系调车租给别人,从中拿一二十元的差价,不签什么合同什么的,这样的租赁经营人违法么?这方面有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么?发生事故了要负责任么?
我未与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我也没有任何加班工资,现在公司裁员我能得到补偿吗
我在公司工作3年啦。我也没有和公司签过真正的劳动合同。假合同倒是签过2次。在此3年间没有任何加班加点工资。节假日也没有双倍工资,而且请假还扣工资。现在我手中也没有什么证据,就只有工资表一张,上面考勤搞得每个星期天和周六都是双休。实际都是上班的。。。。。。。现在公司不怎么景气啦。碰到裁员。我主动提出辞职
我已经在一家公司工作了2年,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一直到工作一年三个月之后,公司才给上了社会保险。而且公司的工资是老板直接从银行打款给每个员工,由于工作的问题,部门经理要求报假账做小金库,离职前清帐才发现那种假账造成亏空,而小金库由经理拿走了,我没有拿一分公款。请问我是否可以说出问题立即辞职?是否要承
公司在既没有劳动合同,有没有社保的情况下,一两次迟到早退就职工怎么办
公司在既没有劳动合同,有没有社保的情况下,一两次迟到早退就职工怎么办
我是2008年5月来这个公司上班的,已经2年六个月了。公司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请问我该什么维权呢?
甲方在合同期内私自转让承包权给乙方的私人经营,乙方是没有任何的法人代表和营业执照,这是否合法,丙方可
甲方在合同期内私自转让承包权给乙方的私人经营,乙方是没有任何的法人代表和营业执照,这是否合法,丙方可以提出起诉两方吗?甲方是否违约行为,丙方是否可以阻止乙方的承包权。
公司和我签过一次三年的固定合同,但从08年到现在没有和我再签订过劳动合同,这个算违法吗,我该如何追究
我公司帮我签过一次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但从08年以后就没签过,社保还是帮我交的但交的是当地最低的标准(770/920/1100元),我实际工资月3500-4500之间,,这个算违法吗.另外公司新来一个副总想逼我离职,我也想离职,我该如何追究公司的责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