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公司以分公司没有营业执照为由,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公司以分公司没有营业执照为由,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我是08年8月份进入这家国企的第二分公司,并在第二分公司上班至今,公司以分公司没有营业执照为由,到现在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说过完年成立了新的公司再和我签合同,还说从去年8月份到今年1月份的4金以现金形式发给我,不帮我补缴到帐户里去,还拿出一份没有显示工资报酬和以今年2月份为起始截止到2010年2月份,以成立的新公司为抬头的劳动合同,上面只字不提我去年8月份到今年1月份的工作部分,甚至还想把过去没签合同这6个月的个人缴费部分赖掉,只以现金形式给我单位缴费部分(当初口头协议说我每个月缴金部分我不用管).
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维权?
我打过12333问过,对方说以前的公司没有营业执照是没有办法签劳动合同的,还说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要我自己和公司去明确.
我能怎么明确,考勤卡,工资条都没有的,公司阴险得很!
按照12333的说法,那每家分公司都可以以没有营业执照为由不签劳动合同的咯?
如果本人要申请仲裁,有胜裁的可能性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quari……(上海)
提问时间:2009-03-07 09:3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