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买一个二手房但要推迟一个月过户,我想咨询一下在我交齐首付款后到过户之前这一个月内,我是否需要采取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房主拿到首付款后反悔或拿到首付款后再用房产证做其他交易等?如需要,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我前几日在****不动产与卖方签定了一份购房合同,从合同内容能看出产权卖方现在未拿到,也约定拿到产权后的办理程序,未公证。先预交订金2500元,合同上写的是“定”而收条上写的是“订”,我现在不想购买此房,请问1.此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2.订金能否拿回?3.如果要起诉应该以什么理由起诉?
甲方于09年通过中介从乙方购买一套二手房屋。但乙方也不是原始房主。是从丙方手里购买。现在甲方因为丙方未把户口迁移出现在的商品房而不能上户口。请问这事情因该怎么办?
首先我想了解目前二手房交易流程是怎么走的?之前我们买房时,首先是交定金,然后签合同,签完合同做完公证就收首期款,有现金也有转账,但一般都是现金比较多,而现在好像是签了合同做完公证,然后等到过完户卖家才能拿到首期款,请问这样合理吗?
甲现住一套房子,房本是其父名字,但其父已经去世,且没有遗嘱,家有母亲和弟弟,甲现想卖掉这套房子。请问:甲先去公证处将这套房子公证到自己名下,然后和我签买卖协议,这时交首款2万,之后他把房本给我让我去办理过户,过完户付清余款。请问这样的程序是否有风险?后续是否会有纠纷?
律师您好: 麻烦耽误您几分钟宝贵的时间,帮我分析一下几个问题是否可行或正确。我家是在2005年把唯一的一处房产卖掉了,但由于当时产证没够5年,税收比较高,所以买房当时没让我家给他过户,事隔5年,房价飞涨,我家房子从15W涨到了35W,长得太快,我家也没再置房产,因为经济条件不行,就是说我家是一处房产都没的,
我近日通过中介与卖方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交了定金.开始中介说单位开工资证明后去银行批贷.但现在中介非说卖方尾款没结,银行没法解压,在没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下,让我们将首付款打给卖方,说是那房解压后我们才能申请批贷??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于2010年9月2日与一买房人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将自己名下的二手房卖于该人。房价为36万元。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候,收了买房人2万元定金。期间,买房人以种种理由推迟交房款。2010年10月7日,购房人电话讲,他不要该房产了。我想到法院起诉。我咨询的问题是:1、如果我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而
2010年4月,在一房产中介介绍中,我看中一套房子。之后和房东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由于房东的户口在该房内,因此在合同中写明了:要求房东在2010年5月31日前将户口迁出。之后虽然多次催促,但房东知道现在10月29日,仍未将户口迁出。请问,这是否已经构成合同违约呢?要是构成,该如何索赔?(在合同中只约定了迁出时间,但
各位律师你们好,本人准备购买一套东西湖地区 的商品房,无中介,买卖双方直接交易,卖方提出先先签订合同,到房产局验完房产证就支付全款,然后办理过户手续。请问需要注意什么,能否提供一些注意事项和买卖合同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