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亲戚前几年经人介绍和一帮人一起,各自在亲戚朋友中将资金汇集后将款项借给外地企业,放款前介绍人带着这帮人一起到外地企业察看,大家认为可以放款后,与企签订借款合同,大家都在合同的出借方上签字。大家回来各自告诉自己的亲戚朋友,将资金汇集后一起打到我亲戚的个人账户上,然后一起汇给借款企业(放款人赚的是利息,为首的这帮人另外还有借款企业给的回扣)。开始几次都比较顺利,到期后都能收回本息。到期后的本息也汇到我亲戚的个人账户上,然后按每个人出资的多少,一起将本息汇到各人的账户上。就在前两年,最后一批款项放出去后都收不回来了,开始大家还是齐心协力一起到借企业去追讨,一起上法院起诉借款企业。经多次追讨无果后,内部发生了矛盾,都在责怪为首的那几个人了。当时我亲戚就跟其他为首的几个人讲:“大家这些钱放出去都收不回来了,我们这些回扣还是分给大家以减少大家的损失。”可是有几个人拿得多的不肯将钱拿出来(回扣的分配也不是平均的),后来我亲戚提出他的那份拿出来按比例分给大家,可是大家不肯,要求他把其他人的(包括中间介绍人的那份)都得拿出来分,可是中间介绍人和其他有几个人就是不肯把这些钱拿出来给大家分,以至矛盾激化,有一帮人就直接将矛头指向我亲戚,理由是所有款项都从他的账户进出,是他为首的,最后向公安机控告我亲戚了,开始公安机关传讯了我亲戚,他在笔录中承认是有回扣,交代了谁具体分多少,并且表示自己的这份愿意拿出来分给大家。公安机关同时也传讯了其他几个有拿到回扣的人做笔录,但他们说钱已经放到别的地方拿不回来了,拿不出钱来。就这样一直拖在那里解决不了。最后立案了,我亲戚为避开风头外出了,公安机关上网通缉,结果在外地被外地公安机关抓获送回当地公安机关了。象这种情况,这个案子最后会怎么结局呢?
我有一远房亲戚在县支行担任分行长有6-7年了,一直在他银行贷款,非常相信他。前年他调离别的镇,我公司卖场地回收,资金在手上,他找到我求我帮忙,借100多万给他临时3三个月,说是做工程,我想平时他也照顾我贷款的事,去年2月份我就借给他,到现在本金利息都没还我,听说他在外面还借了不少,今年5月份婚也离了,行长也
甲方:法定代表人张三(村支部书记) 乙方:法定代表人李四(村民) 甲乙双方于2006年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大概内容如下: 甲方将村边12亩(后经土地局确认实为9亩9分)闲散地承包给乙方,每亩、每年300元承包费,共承包十年。承包期间,乙方持有土地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 现村民王五根据以上合同,状告
我买的房子因为质量问题,开发商一直没有给修复,答应修复完房屋前给我提供住所,也没有提供,迫于无奈,我住进了开发商的“客户服务部”,几年间因各种问题始终没有修复我的房子,所以我一直住在那里。前两天在我在“客户服务部”屋里的情况下,他们突然将大门的铁栅栏门拆掉,这算不算“非法侵入”?他们是否应该给我安上
通过甲给乙在丙处担保,乙在丙处购买200克冰毒,甲没有牟利,甲不知道乙购买冰毒干什么,丙将200克冰毒给甲后,甲交给了乙,后乙贩卖冰毒被抓。
在医院承包的科室,医院不承认,科室内有一无证小护士给一66岁的老头做体外碎石,一共间隔做了四次,三次是小护士做的,最后一次是科室负责人做的,两个人都无证,过后没几天,病人出现血尿一直不好,入住权威医院,治了几天不见好,他们就把病人转到了蚌医,后来在蚌医没多久血尿停止了,看起来像是好了,老人就回家了。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