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是一家台企,现在让我停薪留職三个月,而且意思是强制执行,我在这家企业有三年半了,有签定正式合同,还有半年多才到合同期,停薪留職协议上说公司继续给我交社保,我想问,能不能要求增加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工资(两者差不多).谢谢.
请问,第一:根据案例我可以得到怎样的经济补偿?第二:现在本人没有证据显示公司要辞退我,但就4月到现在
本人在公司工作20年,1990年入职的一直到现在,现在公司不能本人续约,赔偿本人12个月的工资,但公司要求本人写辞职信,如不写就不赔偿给本人,但本人不愿意写辞职信。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在2007年签订一年,第二次签订在2008.4签订两年,按道理2010.4为止,2010.4就要同本人续约,可公司不续,但亦无书面辞退本人~请问,第
您好,我1999年进入公司2010年3月份已经签订无固定合同,请问公司按合同的月平均工资是以哪一年度的计算,对于之前的周一到周六每天工作12小时的加班费现在可以补偿吗?如何补偿?谢谢。
本人因家庭原因,向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现申请报告已获得批准,请问此种情况是否能够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获取经济补偿?另外,此类经济补偿是否可以按照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进行?还是按照我们地区的平均工资进行?
我与单位签定两年的合同于2008年年底到期,可当时我正处于生产和哺乳期 合同就延迟一年到2009年的年底哺乳期结束。请问我是否能得到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法里有相应的条例吗?
问题已经提过,详情是:我两夫妻在一私营小厂上班,口头约定薪金为:老婆年薪五万,我每月两千四。 但每天要工作十小时,有时现多,且每无周末及公休日,即每月至少做三十天,少做一小时都会扣钱, 有事可请假,扣钱。无劳动合同,无社保,双薪,奖金等任何福利。至今,老婆已工作一年零七个月, 我工作近十个月。
您好: 我在一家呼叫中心担任培训师一职,合同期从3月1日开始计算三年(包含试用期三个月),至今已八个月,现在公司用一些非常勉强的理由(但提出的理由都不成立)把我劝退,请问我可以如何向公司提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