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入职,未签订劳动合同 2008年1月新劳动合同法颁布 2009年6月,补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 2010年10月份公司提出辞退 请问我是否还可以追索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谢谢答复!
老板要将我调到另一个地区,但是我不同意,于是他让我同事不给我事情做,也不要理睬我,想让我自动辞职,但是自动辞职的话我就拿不到经济补偿金了,现在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还有经济补偿的话是怎么算的呢?
我们单位是街道办下属居委会的护村队,有50多人。有的人做了10多年,最少的人做了2年, 单位一直都有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直到2009.12.31日合同到期以后就没有和我们再签订劳动合同,至今2010.11.02,现在面临旧城改造问题,要解散我们护村队,但还没有正式通知解散日期, 请问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我们应有的权益
问题: 张某等6人与某中学之间的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为什么? 张某等6人机谋县中
问题: 张某等6人与某中学之间的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为什么?张某等6人机谋县中学教师,自1991年起即在该中学任教,与学校未签订劳动合同,也一直未转入正式编制。2008年2月县政府为减少财政压力,发布《关于清退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的通知》,某中学根据这一通知,将张某等6人辞退。张某等6人认为已任教多年
我与教育培训公司签订了全日制劳动合同,且已经转为正式工,后来因为有特殊原因提交了辞呈而且没有满30天就自动离职了,而合同规定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当月我做了20天且已经交接完毕。请问公司是否有权扣押这20天的工资不发?
我是一名国有企业的职工,本人于1986年1月参加工作,并签订了三年期的合同。合同到期后,单位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我终止了劳动合同。最近单位改制,我找到单位,他说单位在1989年说已我终止了劳动合同,现在我不是单位的职工了,他们这样做符合相关法规程序吗?我不旦不知情还没有得任何经济补偿,他们这样做对吗,我能得
本人去年七月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公司通知因合同条款变更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如果我拒签的话是不是合同关系就算是终止了?那公司需不需要支付我经济补偿?
我是2009年的应届毕业生。09年11月,我在一家公司开始试用。12月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签合同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把劳动合同期限里的“试用期”一项的时间给划掉了。合同生效日期写的是2009年12月1日,终止日期是2010年11月30日。但是从12月份起,公司说我是新毕业的大学生,要实习6个月,一直拿着800多一点的工资,总共实习
请问一下,现有同一法人的两个公司,公司地点在同一省份的不同城市,我是跟其中一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工作地点是全省范围内,请问一下这种情况下,公司是否有权利任意调配我去另外一家公司上班,不需要给出差补贴的?另外如果所在的公司解散,公司要求去另一家公司上班,这种情况是不是就不需要给解散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