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母亲出生于1960年7月,在2009年10月给超市做馒头时搅面机搅伤了手,工伤鉴定为6级伤残,在赔偿方面按劳动法赔偿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只给配成10%请问这项合理吗?(超市一直都没有给交过养老保险金)请问我们还可不可以要求其他的民事赔偿,从其他方面有没有可以诉讼的理由我们将如何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我们与超市是属于雇工关系吗还是其他.
我内弟于2010年10月13日骑电动车搭我岳母带小孩去医院看病,途中被另外一辆电动车从右侧超车,内弟骑的电动车被刮倒,岳母手受伤,伤残10级. 想咨询问题: 1.这个事故中谁负主要责任,因为电动车不能够载人? 2.我岳母的医疗费如何计算?
楼上装修造成我楼下房屋大面积进水,我是否可以要求按我家原装修标准修复。如果 要求赔偿是否一定要权威部门评估。费用该谁承担。 房屋装修折旧标准在法律上是否有具体规定?谢谢! 怎么样的情况下我会是败诉方?
我租了个商品房一楼带地下 可是今年夏天地下渗水从2010年6月份到现在还在渗水 房东又不给修理弄得我现在天天掏水 协议书上又没写这方面的赔偿请问我可以要赔偿吗 如果房东给修理的话 就要把地下的装修全部拆除 那么房东是不是把装修该给我恢复原样那 谢谢 你好我补丛充一下
十一期间我们一家人借用别人的车去山东某地旅游时路过山东某市时发生了车祸,对方骑摩托车横穿马路导致右腿粉碎性骨折,我们借用的车是全险,后通过当地交警判定责任书得到判定结果是五五分,对方家属不服,认为责任全部在我们,向法院提出扣押车辆申请提车押金四万的保全程序,并要求如果私了就给八万,并要求医药费全付。
2009年4月18日晚,原告与我们九人到饭店里去赴宴,并同桌吃饭,席间啤酒瓶就在我们桌底下爆炸,飞溅的玻璃击中了原告的左眼,造成了八级伤残。我是坐在他对面,并且我的脚底下没有啤酒瓶,但他也把我告上法庭要求我赔偿一万元的赔偿费。请问这样合理吗?
我租赁了一幢大楼,开了酒店,里面所有的一切设备设施都是由我装潢,后来发现酒店营业后只要电器全部打开就会跳电,几次的大型酒席摆下来 ,动不动就没电了,客户也愈来愈少,声誉也差了,后来找房东也就是街道办事处的,在法院调解下,他们只答应减免我一个季度的房租进行增容,说已经给予了我400千瓦的变压器,当时不懂电
楼上漏水,把我家给淹了。我想问问责任赔偿的事。另外就是还涉及到我家一个星期之后就没有人住了。至少这一年之内是不会主任的。在这期间要是因为楼上把我家给淹了,我家再把楼下的业主给淹了,那么这个责任应该有谁来负责?(前提是楼下业主不肯承认自己家漏水,而且推脱维修跟赔偿责任) 物业是否需要承担一些责任?或是
请问在民事纠纷中殴打65岁以上老人并对老人造成严重伤害,是否要负刑事责任,如果要量刑标准是什么,并且家属要提出什么样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