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中专3年级职校生。第三年出来工作实习。学校介绍的工作基本都是些打杂的。我们既不占用学校的资源。也不用到各种学杂用品。实习的工作也是自己找的,凭什么第三年还要我们交相同的学费呢?本来我们这些职校生也就是因为户口等等的家庭原因才出来就业。本来工资就不高。还要被无良的学校剥削。这合理吗?国家规定的750助学金和毕业证书不交学费的话还不给予发放。这也太过分了。难道这个问题就不足以引起教育部门的重视吗?
我是一个要升大三的学生 现在在一家保险代理公司上班 因为没有毕业 老板算我实习生 给我一个与1000的工资 合同签的是6个月 但是我现在不想干了 可是合同上写的是 辞职的话要一个月前辞职 但是据我所知实习生好像只要3天前就可以说不干了 所以想问清楚
我是一个名医学实习生,10年8月25日到医院骨三科(实际是康复推拿科)实习,实习期间没有得到带教老师任何教导,而且叫我不停帮忙做事。带教老师是科主任,但并不是很忙,而每当他有空时,不会教我任何东西,宁愿去和别人开玩笑或看窗外。我觉得在他眼里我不是学生,而是帮他工作的免费劳动力(医学实习生实习期间无工资,
我是名石油专业学生,学的采油专业,但是实习时候学校分配的到的是作业队。左手中指第二截以前砸断截肢,并从左脚脚趾取第二脚趾接上。作业队和学校应该分别承担什么责任,伤残鉴定应该怎么办,大概能定多少级。应该提出哪些赔偿要求?
实习生在单位实习期满,即将签约。下半学期学费还未交,学校通知我们实习生,不交齐学费不给转正。个人认为单位签约和迟交学费是两码事,学校和单位有权这样子做吗
一个月前我一朋友去应聘了成都旅游中心下面的咨询点服务人员的工作,当时应聘人是一位自称“蓓姐”的女人,说的是实习期一个月,上两天休一天。工资九百,而且没有提成。想想先干着反正一个月实习期。但是最后上满一个月了又说,当时说错了,实习期是三个月了,而其也是一周休一天了,变化之大,令人瞠目。而且中间还有中秋
我实习没签过合同,但是领过2个月的工资了。在工资单上签过字,现在我不想干了,我在10月底的时候告诉公司我要辞职,这样11月底的时候就可以走了。可是老板说 我领工资了,属于事实雇佣,要是非要辞职的话,他可以要求赔偿。虽然不是全职,只是一周去2天,但这也是我们约定的默认合同内容。我工作时的一些资料,老板也说过
我是中专学生~ 明年6月毕业~ 现在学校推荐我去某公司做实习生~ 2010年10月11日开始做~ 每月工资为800 协议一式三份~ 我已交给公司~ 但是现在公司却不愿和我签学校的协议~~ 说是不可和实习生签~ 要和学校签 两方的协议 用公司的协议~ 协议我未看见~只是征求了我的意见~我未答应~~~ 面对这样的情况我应该如何处理?~若双方签
2010年三月来京一家公司实习,期间所干工作与其他员工一样,前三个月按照实习生发的工资,三个月后涨了一点,7月末领取的毕业证,八个月之后签订的劳动合同才上的三险,期间答应给涨工资却迟迟后推,并且劳动合同一直没有发到劳动者手里,工资及待遇没叫员工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