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首付13.5万。(当时约定先首付9.5万,剩余4万等贷款合同拿到手后取公积金里边的钱支付。在合同中并未注明这一项,开发商让我打了一个固定格式的欠款说明,然后给我开具了13.5万的首付发票,并办理买房手续。购房合同上约定交房日期为12月30日前。)因贷款比较紧张,手续一直没有拿到,我也没办法取公积金支付余款,并且开发商也没有催我交余款。直到今年四月中旬,银行贷款批下来之后,开发商让我先支付余款,并要求支付按每日千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共计3.2万。我不同意,先把4万余款交了,没有交违约金。开发商在五月11日把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给我,说交违约金后才给交房。
我能否到法院这样诉讼:
1.不管什么原因,我的确签了欠款条,但是上边约定利率太高,希望按国家规定基准利率四倍范围内支付违约金。
2.开发商没有按约定时间交房(合同交房期限说明里边并未提及首付问题),并以高额违约金要挟不不交违约金不交房。希望按合同规定按首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利率支付违约金。
我买的是现房,07年的房子。
另外,我想请教下专家,这其中还有其他问题没有,我怕到时开发商再讹我。
我与甲方签定两年的合同截止今天还没有半年时间甲方说不租给我了,假如甲方违约了会应该赔偿我的损失吗和违约金?但是合同上并没有说到违约金问题是不是不管合同上有没有说到违约金问题都要赔偿违约金这个是有法律的吗?
您好,目前我是一名采油厂照井工人,我想咨询的法律事务如下。2013年12月15日,我与某公司鉴定井场设备看护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为该公司,乙方为存放设备的井场照井工人。签订合同时井场共有2名工人(但另一个工人不在现场):我和刘某。 重点1:合同中明确写明甲方为该公司名称,乙方为我本人名字,刘某知情,但未签署
1、一家公司跟我们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他们免费为我们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及教学场所。我们给他们支付25%的收益。 2、我们按约定支付了25%,随后这家公司又与另外一家公司合作。原公司的人员辞退的辞退,留下的几个人也并入这家新公司。新来的公司说不与我们合作了,卖掉了我们的宣传单页,搞装修,我们的办公室也没有了
我在一家装修公司签了装修合同,合同中关于工程管理及施工图纸的内容有一些空格需要填,但是都没有填,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现在我要换一家装修公司,但是违约需要交规定的20%的工程费用的违约金. 之前交了一笔预约保证金,请问这个预约保证金是法律允许的吗?
酒店客房部除正常客房营业业务外,还有闲置办公用房出租业务,并分别与多家租赁单位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酒店客房部由内部员工承包经营,并签订合同,由其接手客房部全部业务,承包金测算时包括已签订的全部租赁合同履约收入在内。期间,已签订的办公用房租赁合同正常履行,其租赁全部收入作为承包人的利润
我是来自农村青年,倾尽积恤开来窗帘店。安庆宜城路33店铺 面积大约80个平方 。 2002年起租 最近今年生意不好做 市场争真厉害, 因我和房主签定合同,租期为3年,房租半年一交。将门面房装修-新,还办理公司。 做了一年半。就遇拆迁问题。请问我们的装修费可能要得到吗?。请问我们该怎么办???有哪些补偿 房东还收了2
前不久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其中合同六条规定甲方如需出售该房产,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如甲方不再出租该房产,应在合同期满30天告知乙方。如乙方不再租赁该房产,应在合同期满前30天告知甲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施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
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作为商品房购买方,于2013年4月与商品房销售商签订购房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了首付款。另外,购房合同约定:买方须向销售商提供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须全部村料,商品房销售商应于2013年7月30日前办理好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若由于买方提供资料不全等原因导致逾期未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