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商品房销售商是否存在合同违约等有关问题的咨询?
关于商品房销售商是否存在合同违约等有关问题的咨询? 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作为商品房购买方,于2013年4月与商品房销售商签订购房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了首付款。另外,购房合同约定:买方须向销售商提供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须全部村料,商品房销售商应于2013年7月30日前办理好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若由于买方提供资料不全等原因导致逾期未成功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买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可是,商品房供应商经过本人每隔几月的催促均未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办下来,总给出一些诸如“不要着急”、“很快就可以拿到贷款”之类的话予以搪塞。今年5月,商品房销售商表示需要本人重新提供有关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全部材料。
针对这个现象,现向律师您咨询几个问题:
一、全篇合同仅能看到买方在违约的情况下将承担什么责任,并没有关于商品房销售商违约情况下将承担什么违约责任的任何明文条款。那么,本人作为买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要求向商品房销售商提供全部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须材料的情况下,经过本人先后多次催促,开发方迟迟没有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下来,请问商品房销售商是否构成违约?
二、合同约定于2013年7月30日将贷款办理下来,那时本人的月收入水平恰好可以满足贷款要求,现因贷款办理时间的严重滞后,导致本人的收入水平尚不符合办理贷款的条件,请问商品房销售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如是需要,那么在合同中并没有关于开发方违约时应承担违约责任的任何条款,商品房销售商需要承担什么违约责任?如何追究违约责任?
三、现在商品房销售方期望本人重新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须全部资料,本人是否有权拒绝提供,并要求解除合同,限期归还首付及其利息?
最后,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给予的解答!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panada……(甘肃)
提问时间:2014-05-11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