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方)原属于农村户口后因升学变成了非农业户口,可毕业后无正式工作,我可否办理男到女家,并按规定申请二胎指标
他原由于伤害至死罪判无期徒刑。在看守所中羁押了两年多时间。余刑。七年。入监九年。现有有效法律基分三百多分。目前家里就他一个男人,且为独生子女。妈妈没工作,身体不好。姥姥姥爷九十多岁。这种条件可以现在提出办理假释申请吗?
本人在08年7月5日购买某小区房子,于09年2月6日上房拿钥匙,上房时将契税、房屋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装修保证金等全部缴清。但至今上房时发现的问题尚未解决外房产证更是没有踪影。合同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
我和我老公都是北京户口,刚结婚2个月,我们都29岁了。我是城市户口,我爸爸有64平米房一个。我老公是农民户口,我婆婆有自己的宅基地。但是我们结婚没有房子,现在在外租房。我月收入3500,老公没有工作,准备自己创业。我们这样的情况能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
已通知录用,并参加了业务培训,突然又说不符合录用条件,予以辞退是否合理?
我通过一个专业人才招聘机构,参加了一个公司的招聘,通过初试、复试、笔试、面试后,通知已被正式录取,并且在该招聘公司的网站上发布了所有正式录取的名单,并规定了有关培训的时间安排。当我得知已被正式录取的消息后,于是我毅然辞掉了原先的工作单位,参加了该公司的业务培训。结果培训结束后的三天内突然又接到通知说
劳动关系的成立是否要求劳动者的条件符合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为前提
劳动关系的成立是否要求劳动者的条件符合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为前提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为学历,专业和工作经验等要求,但这种要求通常是要以变通的,特别是在IT行业,没有学历,但技术很好的人才也有不少能进入知名的企业的。 因为就业压力,我在个人简历和求职登记表上夸大了在上一家单位的工作时间,只有一个
交通肇事赔偿案件,受害人依据“职工工伤的标准作”做出的伤残,但在原审中我为提出从新鉴定,现该判决已生效,我是否可以提请再审。
一审判决已经生效后,当事人以同一事实,不同案由起诉到同一法院,法院“法院以一事不再理”为由不予立案。后当事人上诉至二审法院,要求立案,重新审判,还是裁定属于“一事不再理”不予立案。现在还能就这一案件申请再审吗?申请再审是向一审法院申请?还是二审法院申请?
我是北京户口,但是集体户口,满30周岁、单身,父母是外地户口且在外地居住,可否以个人名义申请两限房?另外可否带着父母一起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