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年6月1日离职,在职期间2012年8月至2013年6月公司未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在本人产假期间未经本人私自调岗,请问现在还能向劳动仲裁提起诉讼么?
您好,我与2007年11月6日到苏州K公司任管理部部长一职,08年上任的副总,为培养自己的团队,无故于2009年1月20日将我辞退,并支付补偿金2个月的工资。我于2009年1月22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了劳动仲裁,其中争议的焦点是劳动合同。 这份劳动合同的情况如下: 1.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是2008年3月15日, 2.但截至我离职的时候
我2008年9月起因借用原因在从A公司来到B公司工作,这个借用协议是A公司老板与B公司老板的口头协议,A公司承担我的工资。我未与B公司签订任何协议。 2008年11月初我与A公司书面中止劳动合同,我继续为B公司工作,同时B公司开始承担我的工资。 2008年12月初,我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在原A公司劳动合同基础上附加部分条款的新
我是去年6月中旬进入现在工作的公司,当时进来的时候签了一个试用期合同,总监当时说的是3个月转正,但是至今天也没转正,也未签正式的劳动合同。之前签的试用期合同也不再我这里,由以前总监的助理保管。现在我觉得唯一可以当证据的就是我的工资卡,那工资卡的转账记录能当证据么?现在公司想裁员,我想请问,我能申请劳动
我现在的情况是单位没有辞我,算停职,单位是私营企业 (单位领导让我去以前单位办理保险转移单在这期间在单位算停职,办理好了以后没有让我上班也没有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估计是让我自己辞职) 我想申请劳动仲裁,问题是我和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上保险(我是2004年8-现在 在本单位上班) 请教下该如何申
我是今年三月进的饭店,我在10月15号用口头上的辞职,饭店一直拖着,到12月10号,我离开 饭店,可是他工资没给我,总是推来推去,因没有辞职报告,不知如何解决我的问题?
2009年7月我到一家私企工作,试用期一个月,一个月后我向单位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但单位方面一直没给予答复,2009年9月底,单位就叫我不用来上班了! 2009年10月底,我向劳动仲裁局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因逾期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2010年2月开庭审理,2010年5月下达仲裁书,不支持我的诉状请求,原因是我没证据证明
未签劳动合同,未买社保,想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工作时间是09年6月到10年6月现在没有离职,不知道规定的一年时效是从我现在申请开始算,还是说从我工作开始就是09年6月,也就是过了规定时效 也就是我正式向劳动仲裁申请开始算
06年进入公司,一直没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没有什么业务做了,想裁员,我们提出没签订合同的经济补偿双倍工资,如何解决。
9月2号我去一家公司面试 后来经过了面试,考试最终通过了 与公司签了一份保密协议还没有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因为说要去学习一个月 就在我去学习的第一天因为身体的原因我住院了 去住院的当天我跟带我们去学习的老师请过假 住院的第二天也给人力部门的人打过电话请假了 可当我今天要求重新去学习的时候他们却说我不适合
9月2号我去一家公司面试 后来经过了面试,考试最终通过了 与公司签了一份保密协议还没有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因为说要去学习一个月 就在我去学习的第一天因为身体的原因我住院了 去住院的当天我跟带我们去学习的老师请过假 住院的第二天也给人力部门的人打过电话请假了 可当我今天要求重新去学习的时候他们却说我不适合